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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08-03来源:咸宁市统计局 点击: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6.71,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为优。区域总体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地表水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比例为96.9%,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100%;城区空气优良率为90.4%,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城区年均降水量1689mm,年均气温17.2℃。
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50人,比上年下降5.7%。其中,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8人,下降46.7%;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42人,上升10.5%。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5.2%,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主要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外购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指年主营收入大于2000万的工业企业或者国有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的最终成果。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和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它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个部分。
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用于反映全社会实物商品的非生产方面消费情况的主要指标,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完成的零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