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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1-12-15来源:玉树州统计局 点击: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州常住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3]为378439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6882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09614人,增长40.78%。年平均增长率为3.4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2091户,家庭户人口为36712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99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89人减少了0.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4762人,占51.46%;女性人口为183677人,占48.5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0.37上升为106.04。 四、年龄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20574人,占31.86%;15-64岁的人口为238453人,占63.0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9412人,占5.13%。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4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0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55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685人,占3.0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66754人,占96.91%。其中:藏族365169人,占96.49%;回族827人,占0.22%;土族281人,占0.07%;撒拉族301人,占0.08%;蒙古族62人,占0.02%;其它少数民族114人,占0.03%。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768人,增长了97.48%;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03846人,增长了39.50%。少数民族人口比重由97.80%下降到96.91%。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1252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1025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2745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5296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76上升为33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385人下降为271;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68人上升为72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1487人上升为4042人。 全州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7534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0119人,文盲率[5]由43.77%下降为17.85%;下降了25.92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州、县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八、城乡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8]121521人,占32.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56918人,占67.89%。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7998人,城镇人口比重由19.91%上升为32.11%,上升了12.2个百分点。 各县城镇化率: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州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比重为各县的人口占全州合计的比重。 [7]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面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 [8]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