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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1-12-20来源:未知 点击: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5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如期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登记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 全市常住人口为741.14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617.95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123.19万人,增长19.93%,平均每年增加11.9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77%。 二、全市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新城区53.64万人 碑林区71.16万人 莲湖区64.32万人 灞桥区50.38万人 未央区46.91万人 雁塔区81.00万人 闫良区24.01万人 临潼区65.14万人 长安县87.99万人 兰田县57.07万人 周至县60.87万人 户县56.00万人 高陵县22.65万人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市共有家庭户192.0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651.94万人,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40人,比1990年的3.87人下降了0.47人。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3.34万人,占20.69%;15---64岁的人口为540.96万人,占72.9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6.84万人,占6.32%。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1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为385.69万人,占52.04%;女性为355.45万占47.96%。性别比为108.51。 六、民族构成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32.99万人,占98.90%;少数民族人口为8.15万人,占1.10%。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21.71万人,增长了19.9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47万人,增长了22.08%。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81.02万人,占10.93%;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141.11万人,占19.04%;接受初中教育的264.60万人,占35.70%;接受小学教育的174.78万人,占23.58%。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5248人上升为1093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5825人上升为1903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9777人上升为3570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6680人下降为23583人。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25.84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12.70%下降为4.48%,下降了8.22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16.05万人,占56.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25.09万人,占43.86%。 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全市常住人口由实际登记人口和根据漏登率计算的漏登人口两部分组成。 2.全市常住人口包括本市以外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流入我市的人,不包括本市人口中流出我市半年以上的人。 3.全市常住人口中,不包括解放军现役军人,包括驻我市武警部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