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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
发布时间:2011-12-13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点击:
现将2010年清远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本表全市合计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人口数。 [4]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合计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军人和难以确定常住地的人口)的比重。 [5]经济开发区的前身为扶贫开发区,因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不分列其人口数仍放在清城区,为此,这两区都存在不可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