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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
发布时间:2015-05-15来源:国家统计局点击:
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关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快速汇总结果的公报
第1号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取得重大成果
根 据国务院决定,在意大利政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援助下,我国自1994年开始,经过三年精心准备,于1997年1月正式展开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到目前 为止,已顺利完成了前期准备、入户登记、质量检查和主要指标数据快速汇总等阶段的工作,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虽然全部大规模的数据处理工作正在紧张进 行,但事后质量抽查和主要数据分析评估的结果表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认真、扎实、高效的,所取得的数据是科学、可信、可贵的,实现了高标准、高质 量的目标要求,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
一
第 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下同)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时点标准是1997年1月 1日,时期标准是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需要在1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对全部38个调查项目、687个指标的入户登记。不仅范围广、内容多,而 且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了取得科学、可靠的数据,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农业普查任务,各级农 业普查机构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1、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司法、解放军等部门都层层组建了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分别负责农业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2、制发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这套方案包括普查办法、普查表和指标解释、实施细则。各地都严格执行了这个方案。
3、选聘和培训了一支合格的普查队伍。各地根据全国农普办提出的条件要求,选配了724万名普查工作人员,举办了14万期培训班。农业普查的宝贵数据就是由这支高素质的农业普查队伍采集而来。
4、 进行了各个层面的农业普查试点。1996年3月至4月,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在广东省中山市组织开展了国家级综合试点,在此基础上对普查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 善。以后陆续开展了各省(区、市)、地 (市)、县(市)和乡镇一级的试点。通过普查试点,各地的工作人员积累了工作经验,为正式普查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 础。
5、 开展了大规模的现场登记工作。1997年1月,全国各地同时开始了农业普查的入户登记工作,7百多万普查工作人员对全国2亿1千4百多万个农户、74万多 个行政村、4万3千多个乡镇和140万个乡镇企业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普查登记完毕后,各地依照各种平衡关系和人工逻辑检查规则,逐表逐项地进行了审查和 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再次入户核对,据实纠正。
6、组织开展了主要指标数据的快速汇总和评估论证工作。为了及早发布普查成果,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选取了68个主要指标进行了逐级快速汇总,并组织各级农普机构对快速汇总结果进行了评估。
7、农业普查数据的计算机汇总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对2亿1千4百多万农村住户调查表的数据采用了光电录入的方式进行处理,全部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于1998年完成。
二
作为本世纪全球最大规模的统计活动,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具有五个基本特点:
1、 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农业普查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亲自动员,听取汇报,部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直接组织 了这项工作,仅现场调查期间全国各级党政领导深入现场就达120万人次,其中省级以上领导240多人次,地级领导6000多人次,确实体现出了政府行为的 特点。
2、 广泛的社会动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制播农业普查电视宣传节目9万多期(次),播放专题广播节目176万多期(次),播发宣传稿件108万篇,张贴宣传 标语3600多万张。有效的宣传动员,消除了人们的思想顾虑,赢得了农民群众和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3、 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为了完成好这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以系统论、信息论等科学方法调度农普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运行。这 次农业普查首次大规模地应用了光电录入设备和技术处理数据,并将建立起数据量最大的分户、分村、分乡(镇)和分企业的数据库,充分发挥了现代科技的作用。
4、必要的工作条件。为了完成好农业普查这项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文件(国发【1994】60号)关于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筹划农业普查经费,保证了普查工作的基本需要。一些财政非常困难的地方,也都对农业普查给予了倾斜。
5、 讲奉献、肯拼搏的普查队伍。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得益于千千万万个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艰苦细致的劳动。为了获得真实可靠的普查数据,他们不怕苦、不怕 累,兢兢业业、努力工作,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有省吃俭用为农业普查捐款的,有遭遇地震舍弃财物首先抢护普查表的,有亲人伤病顾不上照顾坚持工 作的。很多人带病坚持工作,有的同志为农业普查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那高尚的精神风貌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将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丰硕成果一道载入史册。
三
通过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掌握了大量科学、可靠、可贵的基本数据,搞清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家底,进一步了解了农村社会经济的运行状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搞清了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结构;
二是搞清了农村从业人员的数量、素质和行业、地域分布;
三是搞清了主要农业机械和设备的数量和结构;
四是搞清了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结构;
五是搞清了乡村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状况;
六是搞清了建制镇的规模和社会经济状况。
为 了充分验证这些普查数据的质量,在现场调查结束以后,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按照国际通行的作法,采取随机起点、等距抽样的科学方法,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抽选了 201个县、市,870个普查小区的40577户农村住户,进行了封闭式的事后质量抽查。质量抽查结果显示,现场登记误差都在允许范围内,表明第一次全国 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质量是高的,所取得的数据是准确的、可靠的。随后各地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农业普查手工汇总数据质量进行了多种方式的评估分 析,将评估情况向当地政府作了汇报,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各地政府普遍认为,农业普查手工汇总结果真实可靠,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大成果,对促进农业、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 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状况是我国最重要的国情。通过这次农业普查,我们摸清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家底,填补了基础性数据的空白,为党和 政府掌握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真实情况,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国策以及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储备了重要的基础性数据,对于促进下个世纪我国农业、农 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 次,普查结果显示,常规农村统计的信息总体上是可靠的,在服务党政领导决策方面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由于社会、历史等各方面的原因,某些重要数据 一直无法搞准。这次农业普查将农村生产经营单位、耕地面积等基本数据搞实了,形成一套全面反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资料,为科学地监测农村社会经 济的运行状况和国民经济发展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及时调整国民经济投资和分配政策,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向小康,确 保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供了决策依据。
最后,通过这次农业普查,为建立和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满足新国民经济核算要求、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关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快速汇总结果的公报
第2号
农村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结构
第 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部农村住户、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非农乡镇企业进行了全面查点。通过这次普查,第一次查清了农村住户的类型及其规模;非农 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类型及其规模;非农乡镇企业单位的类型及其规模。现将这部分普查数据的快速汇总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村住户的规模及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住户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户所占比重下降,非农业户所占比重提高。纯农业户所占比重下降,兼业户所占比重提高。
1996 年末,全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数快速汇总结果为21455.74万户。根据事后质量抽样调查随机抽选的40576个农村住户资料计算,在全部农村 住户中,农业户所占比重为90.47%,非农业户占9.53%。在全部农业户中纯农业户占62.81%,农业为主兼营非农业的户占30.57%,非农业为 主兼营农业的户占6.62%。
从 东中西部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共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为8740.91万户,占全国总数的40.74%;中部地区7420.76万户,占 34.59%;西部地区5294.07万户,占24.67%。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快于中西部地区,而表现在农业户、非农业户、农业兼业户所占的比重也极 不平衡,东部地区农业户所占比重明显低于中西部地区(见表1)。
表1:东中西部地区农村住户经营产业结构
|
农村住户为100(%) |
农业户为100(%) |
|||
|
农业户比重 |
非农业户比重 |
纯农业户比重 |
农业兼业户比重 |
非农兼业户比重 |
东部地区 |
84.71 |
15.29 |
55.24 |
34.90 |
9.86 |
中部地区 |
94.53 |
5.47 |
66.70 |
28.56 |
4.74 |
西部地区 |
95.80 |
4.20 |
70.27 |
26.01 |
3.72 |
二、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与结构
改 革开放以来,农村出现了公有制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竞相发展的局面。就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公有制单位(即国有加集体)占主导地位的格 局没有改变。在坚持和发展公有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各地积极鼓励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了适度规模经营。根据快速 汇总结果,1996年末,全国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5.63万个,其中国有3.68万个,集体21.26万个,两者占总量的69.98%;私 营、个体单位7.46万个,占20.96%;外商、港澳台单位0.13万个,占0.36%;联营单位3.10万个,占8.70%。
从 经营类别来看,在全国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经营种植业为主的单位有14.41万个,畜牧业为主的单位有3.55万个,林业为主的单位有 11.38万个,渔业为主的单位有6.29万个。这些单位虽然从业人员数较少,但经营的农业用地面积和牧业数量则较多(见表2)。
表2:全国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规模
|
数 量 |
平均每个单位 |
从业人员(人) |
8400303 |
23.57 |
耕地面积(公顷) |
6349928 |
17.82 |
园地面积(公顷) |
1153198 |
3.24 |
有林地面积(公顷) |
43758122 |
122.80 |
牧草地面积(公顷) |
19522614 |
54.78 |
渔业养殖面积(公顷) |
2062065 |
5.79 |
大牲畜年末存栏数(头) |
3593936 |
10.09 |
猪年末存栏数(头) |
17264391 |
48.45 |
羊年末存栏数(只) |
13050867 |
36.62 |
从 东中西部地区来看,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东部地区较多,达17.32万个,占全国总数的48.60%;中部地区11.78万个,占33.08%; 西部地区较少,只有6.53万个,占18.32%。各地区公有制单位(即国有加集体)均占主导地位,但私营、个体、联营、外商、港澳台办的单位,东部地区 的比重明显地高于中西部地区的比重(见表3)。
表3:东中西部地区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经济类型结构
|
东部地区 |
中部地区 |
西部地区 |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合计 |
173183 |
100.00 |
117869 |
100.00 |
365299 |
100.00 |
国有 |
11543 |
6.67 |
16475 |
13.98 |
8760 |
13.42 |
集体 |
84247 |
48.65 |
86318 |
73.23 |
42046 |
64.39 |
私营 |
3786 |
2.19 |
1151 |
0.98 |
1032 |
1.58 |
个体 |
48161 |
27.81 |
10769 |
9.14 |
|
14.99 |
联营 |
24304 |
14.03 |
3055 |
2.59 |
3629 |
5.56 |
外商 |
338 |
0.20 |
44 |
0.04 |
18 |
0.03 |
港澳台 |
804 |
0.46 |
57 |
0.05 |
23 |
0.04 |
分省来看,福建、山东、广东三省的外商所办的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占全国总数的53.50%;港澳台办的占77.49%。江苏、广东两省的个体所办的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占全国总数的47.11%。
三、非农乡镇企业的规模与结构
我 国农村的乡镇企业,坚持了以农村集体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原则。自1984年以来,乡镇企业的发展出现了“异军突起”的局面,成为农村经济 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次普查数据的快速汇总结果来看,1996年末,全国非农乡镇企业的总个数达139.77万个,其中,乡镇办 231.02万个,村办51.18万个,联户办和户办57.57万个。乡镇办和村办的企业占总数的58.81%。乡镇企业从业人员5298.45万人,平 均每个企业从业人数为37.91人。
从行业类别来看,在全国非农乡镇企业中,工业企业最多,批零贸易业、建筑业也占有一定的比重,交通运输业、社会服务业和其他第三产业较少(见表4)。
表4:全国非农乡镇企业行业类别结构
|
数量(个) |
比重(%) |
合计 |
1397725 |
100.00 |
工业 |
1128158 |
80.71 |
建筑业 |
88029 |
6.30 |
交通运输业 |
24333 |
1.74 |
批零贸易餐饮业 |
112752 |
8.07 |
社会服务和其他业 |
4432722187 |
3.171.59 |
从 东中西部地区来看,非农乡镇企业在各地区所占的比重极不平衡,东部地区达278.25万个,占全国总数的455.27%;中部地区544.08万个,占 531.53%;西部地区518.45万个,只占2113.20%。各地区乡、村组织兴办的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均占主导地位,联联户办和户办企业东部和部和 中部地区的比重较高、西部地区的比重较低,户办企业西部地区的比重比东部和中部地区的比重略高较高,西部地区的比重略低(见表5)。
表5:东中西部地区非农乡镇企业结构分布情况
|
东部地区 |
中部地区 |
西部地区 |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合 计 |
232772497 |
100.00 |
440516 |
100.00 |
506184476 |
100.00 |
乡镇办 |
162257 |
421.00 |
9085390903 |
20.62 |
5703657015 |
130.91 |
村 办 |
293856 |
038.03 |
160425 |
36.42 |
60957604 |
31.23 |
联户办 |
101948 |
213.20 |
69945 |
15.87 |
4117438 |
59.45 |
户 办 |
213171 |
27.76 |
119293 |
27.08 |
42052419 |
128.42 |
分省来看,沿海的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省的乡镇办和村办企业就分别占全国总数的36.46%和33.61%;浙江、河北两省的联户办的企业占全国总数的27.81%;广东、浙江两省的户办企业占全国总数的23.77%。
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关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快速汇总结果的公报
第3号
农村从业人员和农业机械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农村从业人员,农业科技人员和主要农业机械进行了全面查点。通过这次普查,对全国农村从业人员总量、结构和跨地区流动情况,农村科技人员状况,农业机械化装配水平等有了全新的了解。现将这部分普查数据的快速汇总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村从业人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人口的增长、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的从业人员增加,非农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劳动力流动的范围扩大。
1、农村从业人员总量及行业结构
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快速汇总结果显示,1996年末,全国农村从业人员为56085.58万人。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户数21455.74万户计算,户均从业人员数为2.61人;其中,从事农业人员为42441.19万人,占75.67%;从事非农业人员13644.39万人,占24.33%。
从东、中、西部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共有农村从业人员22426.02万人,占全国总量的39.99%。中部地区农村从业人员为19434.45万人,占全国总量的34.65%。西部地区农村从业人员为14225.11万人,占全国总量的25.36%。由于东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快于中西部地区,而表现在从事非农业人员所占比重,东部地区也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见表1)。
表1 东、中、西部地区农村从业人员行业结构
|
从事农业 |
占从业人员 |
从事非农业 |
占从业人员 |
|
人员(万人) |
比重(%) |
人员(万人) |
比重(%) |
东部地区 |
14914.13 |
66.50 |
7511.89 |
33.50 |
中部地区 |
15524.61 |
79.88 |
3909.84 |
29.12 |
西部地区 |
12002.45 |
84.38 |
2222.66 |
15.62 |
2、农村从业人员性别、劳动年龄结构
根据全国事后质量抽样调查随机抽选的40576个农村住户资料计算,在劳动年龄内的农村从业人员占农村从业人员总数的88.89%,其中,男性占47.33%,女性占41.56%;超过或低于劳动年龄的从业人员占全国农村从业人员的11.11%,其中,低于劳动年龄(15岁及15岁以下)的占1.25%,超过劳动年龄(男性60岁及60岁以上,女性55岁及55岁以上)的占9.86%。劳动年龄外的从业人员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辅助劳动。
3、农村从业人员的从业地区和流向
现有农村从业人员的从业地区主要在当地乡村,但离开本乡到县内、省内和省外从业的人员也占一定的比重,农村的就业问题已不只限于在农业和农村内部。根据快速汇总结果,全国农村从业人员中,在本乡内从事劳动的从业人员为48862.98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7.12%;在本乡以外从事劳动的从业人员为7222.6万人,占12.88%;其中,在本县外乡从事劳动的为2735.40万人,在本省外县从事劳动的为2123.70万人,在外省从事劳动的为2363.50万人。
分东中西部地区来看,由于东部地区农村经济较为发达,在本乡以外从业人员的数量较多,流动人员所占比例较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从业人员的流动数量较少,流动人员所占比例较低(见表2)。
表2 :东、中、西部地区在本乡(镇)及以外地区从业的人员比重
|
在本乡 |
占从业人员 |
在本乡以 |
占从业人员 |
|
从业(万人) |
比重(%) |
外从业(万人) |
比重(%) |
部地区 |
19021.54 |
84.82 |
3404.48 |
15.18 |
部地区 |
17090.62 |
87.94 |
2343.83 |
12.06 |
部地区 |
12750.82 |
89.64 |
1474.29 |
10.36 |
二、农业科技与专业人员
随着科技兴农事业的发展,农村造就和培训了一批农业科技人员和专业人员,他们为农业持续稳定增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快速汇总结果,1996年末,全国农村农民科技人员达271.7万人,占全国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总数的0.64%。其中,种植业科技人员204.5万人,牧业科技人员38.2万人,林业科技人员16.3万人,渔业科技人员12.7万人。农村农民专业人员241.0万人,平均每个村委会有3.2人。其中,农机员85.8万人,水管员55.2万人,电管员100.0万人。
为了提高科技水平,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培训。1996年,农村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的人员达2245.8万人,占全国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总数的5.3%。其中,参加作物栽培技术培训的人员1203.8万人,果木园艺培训的359.5万人,畜牧饲养培训的312.7万人,林业技术培训的113.4万人,渔业养殖培训的51.3人,农业机械培训的205.1万人。
我国还有一批在农村的农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科技工作的人员。1996年,在农村各种农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中,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达61.3万人。这批技术力量,为科教兴农发挥了骨干作用。
三、主要农业机械
全国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快速汇总结果,1996年末,全国农村拥有五种主要农业机械(大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农用运输车)总量2469.61万台(辆)。平均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440.3台。按五种主要农业机械类别来看,其中,大型拖拉机67.78万台,小型拖拉机1179.50万台,联合收割机11.34万台,机动脱粒机752.15万台,农用运输车458.84万辆。
分东中西部地区来看,东部地区人均耕地少,水田多,地块小,小型农机具较多,装备水平较高,全地区农村拥有五种主要农业机械(大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农用运输车)总量1270.27万台(辆)。中部地区人均耕地较多,旱地多,地块较大,大中型农机具较多,装备水平居中,全地区农村拥有五种主要农业机械总量930.72万台(辆)。西部地区山地较多,农村经济发展比东、中部地区慢,农机具装备水平较低,全地区农村拥有五种主要农业机械总量268.62万台(辆)(见表3)。
表3 :东中西部地区5种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
|
东部地区 |
中部地区 |
西部地区 |
大型拖拉机(万台) |
26.40 |
28.87 |
12.51 |
小型拖拉机(万台) |
503.88 |
517.88 |
157.74 |
联合收割机(万台) |
6.67 |
3.58 |
1.09 |
机动脱粒机(万台) |
497.81 |
206.09 |
48.25 |
农用运输车(万辆) |
235.51 |
174.30 |
49.03 |
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关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快速汇总结果的公报
第4号
农村镇区规模及其社会经济状况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对所有的农村镇进行了全面查点。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全国农村镇的镇区规模及其社会经济状况。现将这部分普查数据的快速汇总结果公布如下:
一、镇区规模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小城镇有了大的发展,乡个数减少,镇个数增加,镇区呈一定规模,农村城市化水平提高。根据快速汇总结果,1996年末,全国农村镇(不包括城关镇) 16124个,占全部乡镇个数的37.4;每个镇镇区平均占地面积为2.42平方公里,平均总人口4520人,平均非农业人口2072人;镇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5.8%。
从东中西部地区看,东部地区农村小城镇发展水平大大快于中、西部地区。根据快速汇总结果,东中西部地区镇个数分别为7478个、4873个、3773个,占东中西部地区乡镇个数的比重分别为54.5%、33.7%、25.3%;镇区占地面积、总人口、非农业人口在总量上,从东到西都呈减少趋势(见表1)。
表1:镇区占地面积和人口数量
|
镇区占地面积 (平方公里) |
镇区总人口 (人) |
其中非农业人口 (人) |
|||
总量 |
平均每镇 |
总量 |
平均每镇 |
总量 |
平均每镇 |
|
全 国 |
38978 |
2.42 |
72881766 |
4520 |
33401692 |
2072 |
东部地区 |
19318 |
2.58 |
37461698 |
5010 |
16302048 |
2180 |
中部地区 |
13231 |
2.72 |
23113762 |
4743 |
11067975 |
2271 |
西部地区 |
6428 |
1.70 |
12306306 |
3262 |
6031669 |
1599 |
二、镇区的企业数量与结构
镇区企业状况是决定镇区社会经济规模的重要因素。根据快速汇总结果,1996年末,平均每个镇区的企业为33.4个、企业从业人数为1246人。企业从业人数占镇区总人口的比重为27.6%、占非农业人口的比重为60%以上。从东中西部地区看,东部地区的镇区企业个数、从业人数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见表2)。
表2:镇区企业数和企业从业人员数
|
企业个数(个) |
企业从业人员(人) |
||
|
总量 |
平均每镇 |
总量 |
平均每镇 |
全国 |
538512 |
33.4 |
20092248 |
1246 |
东部地区 |
293627 |
39.3 |
12596223 |
1684 |
中部地区 |
163768 |
33.6 |
4725567 |
970 |
西部地区 |
81117 |
21.5 |
2770458 |
734 |
从企业经济类型看,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在农村小城镇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快速汇总结果,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数占企业总数的91.1%、从业人数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8%(见表3)。
表3:镇区企业的经济类型
|
企业(个) |
比重(%) |
从业人数(人) |
比重(%) |
国有 |
39958 |
7.4 |
4285709 |
21.3 |
集体 |
199871 |
37.1 |
11331649 |
56.4 |
私营 |
250734 |
46.6 |
2170150 |
10.8 |
联营 |
37785 |
7.0 |
909926 |
4.5 |
外商 |
3000 |
0.6 |
438380 |
2.2 |
港澳台 |
7164 |
1.3 |
956434 |
4.8 |
从企业的行业构成看,工业与建筑业占的比重较大,是吸纳劳动力较多的行业;交通运输、批零贸易餐饮业和其它第三产业占的比重较小。根据快速汇总结果,镇区工业和建筑业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49.2%、从业人数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4.3%(见表3)。
表4:镇区企业的行业构成
|
企业(个) |
比重(%) |
从业人数(人) |
比重(%) |
工业 |
242324 |
45.0 |
14242024 |
70.9 |
建筑业 |
22661 |
4.2 |
2690123 |
13.4 |
交通运输业 |
38519 |
7.1 |
420577 |
2.1 |
批零贸易餐饮业 |
176542 |
32.8 |
1822622 |
9.1 |
其它业 |
58466 |
10.9 |
916902 |
4.5 |
三、农村镇的集市数量和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集市贸易有了大的发展。根据快速汇总结果,1996年末,在农村镇所辖范围内,由镇直接管理、经工商部门批准、具有固定场所的集贸市场为30850个,其中:综合市场20917个,、占67.8%,专业市场9933个、占32.2%;平均每个镇有1.91个集贸市场,其中:1.30个综合市场、0.62个专业市场。
从东中西部地区看,东中部地区在集贸市场、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的总量和平均数上都高于西部地区(见表5)。
表5:东中西部地区农村镇集市数量和结构
|
集贸市场(个) |
综合市场(个) |
专业市场(个) |
|||
|
总量 |
平均每镇 |
总量 |
平均每镇 |
总量 |
平均每镇 |
东部地区 |
13793 |
1.84 |
9459 |
1.26 |
4334 |
0.58 |
中部地区 |
10364 |
2.13 |
6763 |
1.39 |
3601 |
0.74 |
西部地区 |
6693 |
1.77 |
4695 |
1.24 |
1998 |
0.53 |
第5号:关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来源: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时间:2001-08-01 14:38
国土资源部 国家统计局
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关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自1984年开始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截止到1996年全部完成,并将数据成果统一到了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这次调查,全国组织了50多 万专业人员,采用航空为主的遥感资料和大比例尺地形图,全野外实地调查的方法,逐地块调绘量算面积,查清了每个地块准确的土地数据。逐级汇总出全国土地类 型、数量及分布。农业土地面积普查是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项调查是以全国土地详查的原始资料为基础,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取得分行政村的耕地面积数 据。这一重大成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有关政策、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等应采用公布的土地调查数据;农用地转用、征用等应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地类、面积为准。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根据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变更后,农村土地承包、农业税赋以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等现行政策都不作调整。
一、调查的全国主要地类面积
耕地:13003.92万公顷(19.51亿亩)
其中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607.15万公顷(0.91亿亩)
园地:1002.38万公顷(1.50亿亩)
林地:22760.87万公顷(34.14亿亩)
牧草地:26606.48万公顷(39.91亿亩)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407.53万公顷(3.61亿亩)
交通用地:546.77万公顷(0.82亿亩)
其它为水域和未利用土地。
二、 我国耕地分布及质量状况
(一) 耕地面积总量
我国用来种植农作物的耕地面积,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0米的沟、渠、路、田埂。据汇总的结果显示:截止199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3003.92万公顷(19.51亿亩)。分东中西部地区来看,东西部地区的耕地面积较少,各占28.4%,中部地区较多,占4.32%(见表1)。
(二)耕地质量结构
在全国耕地面积中,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607.15万公顷(0.91亿亩)。分东中西部地区来看,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见表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应当有计划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
表1 东中西部耕地分布情况
地区 |
耕地面积 |
占全国比重(%) |
|
万公顷 |
万亩 |
||
东部地区 |
3695.59 |
55433.83 |
28.4 |
中部地区 |
5611.89 |
84178.33 |
43.2 |
西部地区 |
3696.45 |
55446.68 |
28.4 |
表2 东中西部地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
地区 |
耕地面积 |
占全国比重(%) |
|
万公顷 |
万亩 |
||
东部地区 |
38.67 |
580.00 |
6.4 |
中部地区 |
104.00 |
1560.00 |
17.1 |
西部地区 |
464.00 |
6960.00 |
76.5 |
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分别占60.2%和39.8%;分东中西部地区看,东部地区有灌溉设施的比重大,中西部地区的无灌溉设施比重大(见表3)。
表3 东中西部地区有灌溉设施和无灌溉设施的耕地占各自耕地面积的比重
|
有灌溉设施耕地比重(%) |
无灌溉设施耕地比重(%) |
东部地区 |
57.7 |
42.3 |
中部地区 |
32.9 |
67.1 |
西部地区 |
32.4 |
67.6 |
三、土地基本国情未变,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仍是长期任务
在土地面积的调查中,以国际和国内标准的公顷和市亩统一了各地在耕地面积计量中普遍使用但标准不同的“习惯亩”。同时,对耕地的概念和口径范围也实行了统一标准,包括了北方宽二米、南方宽一米以下的沟、渠、路、田梗面积。全国耕地面积调查数比经常性的统计年报数大3506.83万公顷(5.26亿亩),主要是耕地面积数据的计量单位和统计口径标准化了,数据准确了,实际耕地并没有增加。
从人均耕地看,全国人均耕地面积0.106公顷(1.59亩),仍不到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大于0.13公顷(2亩)的12个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的地区。人均耕地少于0.067公顷(1亩)的7个省(市、区),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个直辖市。这些地区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
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这是我国国情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是我们当前执行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