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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20-04-23来源:十堰市统计局点击: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7.34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9.99万人,离退休人员17.3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2.4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9.73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1.21人;参加工伤保险34.45人;参加生育保险25.65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5.32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94人。全年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0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89人。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全市安排市级科技项目70项,科技投入1500万元;省级以上科研项目90项,科技投入2608.9万元。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1380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66.46亿元,比上年增长74.48%。全年共登记科技成果41项,获省级科学技术奖励23项。
全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0409人,在校生25749人,毕业生6617人。普通高中招生19395人,在校生52808人,毕业生16403人。初中招生39512人,在校生112375人,毕业生32847人。普通小学招生81840人,在校生361277人,毕业生71700人。特殊教育招生190人,在校生907人,毕业生80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113890人。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市文化系统拥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7个,艺术表演场所7个,公共图书馆8个,藏书162.41万册,群众艺术馆、文化馆9个,文物事业机构28个。全年共举办艺术活动1872场次,观众人数达到131.86人次。全市共有博物馆12个,有陈列展览44个,全年举办群众性文化展览22次,参观人数达到174.53人次。
全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7540.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8%;旅游总收入773.3亿元,增长31.8%。入境游客20.4万人次,增长2.1%;旅游外汇收入6992万美元,增长3.5%。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772个,其中医院59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28个,民营医院3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63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7个,门诊部(所)520个,村卫生室187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9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个,卫生监督所(中心)9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2845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0267人,注册护士13191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0616张,其中医院20411张,乡镇卫生院6885张。全年总诊疗人次235.55万人次,出院人数109.4万人。
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地8143个,体育场地面积466.58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32平方米。全市共有体育场馆24个,全年共举办市县级以上群体比赛300余场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620人。全市共有等级以上裁判员2078人,其中一级裁判175人,二级裁判1903人;等级以上运动员819人,其中一级运动员43人,二级运动员776人。
十二、资源环境
全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26833.33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3833.33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51.55%。森林抚育面积28666.67公顷,全年森林覆盖率达66.66%。截至年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
年末全市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3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33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94.3%;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为312天,达标率85.5%,其中达到Ⅰ级(AQI≤50)的73天,达到Ⅱ级(50<AQI≤100)的239天。市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度均值到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A声级54.3分贝;全市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等效A声级为66.5分贝。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统计月报数或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进行了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包括辖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
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资质等级建筑业统计范围包括辖区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
[5]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统计范围包括:批发业为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为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额是指零售的销售收入。住宿业和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均为200万元以上。
[6]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7]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8]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9]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