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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20-04-22来源:鞍山市统计局点击:
年末全市有普通高等学校2所,中等职业学校23所,普通高中34所,初中126所,普通小学295所(另有小学教学点80个),幼儿园988所。
全年幼儿园在园幼儿74361人。普通小学招生26324人,在校生153663人,毕业生28878人。初中学校招生27955人,在校生80783人,毕业生23875人。普通高中招生14397人,在校生44560人,毕业生15397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3563人,在校生12709人,毕业生4944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8740人,在校生31244人,毕业生8112人。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835人,在校研究生2141人,毕业生439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405人。
年末全市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17户,比上年增加7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85.8亿元,比上年增长25.5%。全年受理专利申请4046件,比上年增长11.2%;授权专利2324件,比上年减少3.8%。签订技术合同208项,比上年增长22.4%;技术合同登记金额15.1亿元,比上年增长6.3%。
十二、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艺术表演团体2个,艺术馆和文化馆9个,博物馆6个,公共图书馆8个,图书总藏量318.2万册。全年共组织95场大型文化广场演出,大型群众文化活动68项。荣获国家级和省级金银奖作品8部(个)。
年末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含诊所)1272所。其中,医院、卫生院185所;妇幼保健机构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所。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100%。全市医院、卫生院总床位21697张。有卫生技术人员2098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046人;注册护士9443人。年末,全市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311人。
年末全市体育场、馆数量50个。体育健身小区610个。全年承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13项(次)。举办群众体育活动45项(次)。全年鞍山运动健儿在各项体育赛事中获得8项世界冠军和7项全国冠军。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9年全市户籍总人口339.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万人。其中,市辖区人口146.5万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81.8万人,农村人口158.0万人;男性170.2万人,女性169.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50.09%和49.91%。全年出生人口2.1万人,其中,男性1.1万人,女性1.0万人,出生率为6.04‰;死亡人口2.8万人,死亡率为8.28‰;自然增长率-2.24‰。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56元,比上年增长6.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59元,比上年增长10.1%。
年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3.1万人,比上年增长0.2%,征缴保险费62.2亿元,比上年增长47.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3.1万人,比上年下降3.8%,征缴保险费2.0亿元,比上年增长2.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6.2万人,比上年增长13.1%,征缴保险费22.9亿元,比上年增长7.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3万人,比上年下降1.2%,征缴保险费1.7亿元,增长17.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达到151.3万人,共筹集资金11.1亿元,按农业人口总数计算参合率达到97.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0.6万人,比上年下降10.9%,征缴保险费2.1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5.4万人,与去年持平,征缴保险费0.5亿元,比上年增长3.7%。
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总数为58004人。其中,城镇27983人,农村30021人。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6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10元/月。年末,社会福利机构有207个,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20482张。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8亿元,比上年下降12.1%。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8%。
十四、公用事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供水总量15010.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4%;城市用水普及率为100%。煤气供气总量13170.0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3.8%;天然气供气总量10711.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94.5%。年末公交汽车、电车运营数量2060辆;出租汽车5375辆。
年末城市实有道路长度1568.1公里,比上年减少2.6%;实有城市道路面积3073.9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4.3%;城市人行道面积460.4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2.6%。市区绿化覆盖面积6954.4公顷;绿化覆盖率38.7%,比上年降低2.8个百分点。
全年空气污染指数Ⅱ级以上(优良)天数287天。其中,Ⅰ级(优)天数55天。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8.2%;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8.8%;一氧化碳年均值为2.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6%;可吸入颗粒PM2.5年均值为4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增长4.9%;PM10年均值为8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增长5.2%。市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8分贝。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关停、治理污染企业141户。全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3.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仍保持为100%。
注释:
1.本公报中2019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物价、生产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进出口等数据来自市商务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财政、税收数据来自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鞍山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金融发展局;专利、科技成果等科技数据来自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数据、体育数据和旅游数据来自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疾病控制数据等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人数、失业保险等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用水、用燃气、道路面积、绿化等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交通业务等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等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