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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8-04-14来源:长沙市统计局点击:
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02人,比上年上升117.0%;亿元GDP各类事故死亡人数0.010人,上升92.8%;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218人,上升2.3%;万车死亡人数0.93人,下降3.6%。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791.81万人,比上年增长3.57%。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出生率为16.47‰,死亡率为18.47‰[3],自然增长率为-2.00‰。城镇化率为77.59%,比上年提高1.60个百分点。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948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5241元,增长8.4%;人均经营净收入6782元,增长5.5%;人均转移净收入8343元,增长11.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645元,增长8.9%。在城镇居民消费分类中,食品烟酒人均消费8549元,增长7.7%;衣着人均消费2173元,增长0.4%;居住人均消费6947元,增长8.9%;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消费2810元,增长10.6%;交通通信人均消费4813元,增长7.0%;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消费6378元,增长11.1%;医疗保健人均消费2266元,增长14.2%;其他用品和服务人均消费708元,增长22.6%。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5.1辆;计算机91.4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84.9台。城镇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建筑面积45.5平方米。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60元,比上年增长7.5%。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9189元,增长9.2%。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计算机41.0台,移动电话机305.5台。农村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建筑面积59.1平方米。
全市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等195所。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2.07万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412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651个。接受社会捐赠8864万元。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04亿元,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3.96万人(包括城镇和农村)。
年末参加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226.1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6.6%,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8.4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257.3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09.11万人,增长19.8%。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42.92万人,增长10.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4.7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为146.57万人,增长4.6%;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44.53万人,增长20.9%;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为513.02万人。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2017年8月至12月,市公安局集中开展了死亡未销户人员信息核对工作,累计注销往年死亡后应销未销户口,故死亡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