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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7-05-29来源:阿勒泰地区统计局 点击: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地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8个,乡(镇、场、街道)文化站55个,文化馆8个,公共图书馆8个,博物馆10个。
2016年全地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干线总长3247.45公里,比上年增长1.66%,有线电视用户8.17万户,下降2.74%,入户率32.30%。广播人口覆盖率为97.19%,电视人口覆盖率为96.74%。
全地区电影放映单位12个,其中:农村7个;电影放映16799场次,其中:农村6395场次。
全地区共有卫生机构694个,其中:医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乡镇卫生院58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11所,采供血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家,卫生监督所(中心)8家,妇幼保健院(所、站)8家,村卫生室455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28家。拥有病床3390张,较上年增长0.3%;每千人拥有床位5.04张,专业技术人员5602人,较上年增长4.69%,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662人,注册护士1558人;药师(士)174人,较上年增长4.82%;技师(士)292人,较上年增长16.33%;其他574人,较上年增长15.03%;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2.47人,每千人拥有护师(士)2.32人。
全地区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30.60万人,平均参合率为99.77%,其中贫困人口参合人数为5.89万人,参合率达到100.00%。本年度筹资总额20956.89万元,共有105.51万人次得到合作医疗补偿,参合农牧民补偿总金额20947.41万元。全地区统筹基金使用率99.95%。
全年地区运动健儿在自治区各项体育比赛中,共夺得金牌24枚、银牌28枚、铜牌30枚。各种运动会500次,参加人数达5万余人。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地区实施污染治理施工项目1个,完成投资4500万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500万元。
全年共实施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个,二氧化硫削减量0.125万吨;实施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个,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7万吨。
在监测的11条河流21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6.8%,与上年比增加了1.8个百分点;Ⅳ~Ⅴ类轻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3.2%,与上年比下降了1.8个百分点。
在监测的2座湖库13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26.8%,与上年比下降了16.1个百分点;Ⅳ~Ⅴ类轻中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9.8%,与上年比增加了2.7个百分比;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63.4%,较上年比提高13.4个百分点。
阿勒泰市全年空气质量Ⅰ、Ⅱ级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100%,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全地区已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个。
全年地区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66起,比上年增长33.09%,死亡49人,较上年下降5.77%,受伤85人,比上年下降1.16%,直接经济损失767.59万元,较上年下降44.37%。全地区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0.23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6起,死亡6人。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7人,与上年持平。
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起,造成41人死亡、8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6.39万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3.2人;无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地区公安户籍总人口为671973人(其中:兵团十师人口60725人),比上年增加3985人,其中:城镇人口257198人,占总人口的38.28%;乡村人口414775人,占总人口的61.72%。男性人口338135人,女性人口333838人,性别比为101.29。汉族人口268089人,占总人口的39.9%,哈萨克族人口355126人,占总人口的52.85%,其他少数民族人口48758人,占总人口的7.26%;全年出生人口9515人,出生率14.20‰;死亡人口3282人,死亡率4.90‰;人口自然增长率9.30‰。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地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825元,比上年增长8.66%,人均年增加389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07元,比上年增长9.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648元,比上年增长10.6%。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32.70万人,比上年增加3.71%,其中:在岗职工9.67万人,上升3.20%;通过各种渠道实现城镇行政就业和再就业2.76万人,年末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数2751人,登记失业率为2.2%。
年末地区享受低保的人数为110.09万人(次),其中:农村63.82万人(次),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6640.46万元,其中:农村11932.94万元,城市月人均享受324元,农村月人均享受187元;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60人,上级下拨抚恤事业费1816万元;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经费853万元。年末农牧区敬老院18个,床位705张,职工35人,供养老人173人,人年均供养标准为7920元。全年累计销售各类福利彩票1.82亿元。全年累计接受区内外捐款捐物91.09万元。
年末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119791人,较上年增长0.68%,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为83160人,较上年下降0.15%,离退休人员参保人数为36631人,较上年增长2.63%。应收医疗保险基金54482万元,增长4.66%,实收54482万元,增长4.66%。
年末地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42439人,比上年增加54485人,增长61.95%,其中:在职人员90664人,增长62.20%;离退休人员51775人,增长61.51%。全年为2513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071万元,人均失业金增长20.4%;为51775名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202287万元,社会发放率达100.0%。
年末地区参加失业保险57172人,比上年增长1151人,增长2.00%。参加工伤保险77308人,增加118人,增长0.15%。参加生育保险67660人,增加172人,增长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