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
咸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7-05-07来源:咸阳市统计局 点击: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98.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5.2万人,人口出生率10.43‰;死亡人口3.05万人,人口死亡率6.12‰;人口增长率4.31‰,比上年提高0.36个千分点。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253.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38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45.14万人,减少7.96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0.84%,比上年提高1.74个百分点。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06元,比上年增加1576元,名义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62元,比上年增加2237元,名义增长7.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1元,比上年增加791元,名义增长8.2%。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差3.02,比上年缩小0.02。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5%。全年发放创业贷款6.8亿元,扶持创业9100人,带动就业3.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107万人,创劳务经济收入183亿元。
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9.2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9.1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7.27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9.1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1.8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1.81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93.14万人,参合率99.6%,共为931.22万人次补偿医药费20.43亿元。
全市社会福利院59个,共有床位11408张。社区服务设施数1483个,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77.3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4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7亿元,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14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0.68亿元,临时救助2.68万户次、发放资金0.31亿元,下拨1100名孤儿生活费533万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680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7.86%,下拨省市两级高龄津贴1.14亿元,下发优抚资金2.99亿元。
十三、安全生产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79起,同比下降30.2%;死亡66人,上升29.4%;经济损失4246万元,下降64.1%。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0人死亡,交通事故损失88.22万元,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火灾事故损失1056.5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