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
商丘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7-05-03来源:商丘市统计局 点击: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9.06万人。其中,参保企业职工31.03万人,参保事业职工6.0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3.7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9.62万人。
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26亿元,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4万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57亿元,农村享受最低保障人数24.34万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32亿元,供养对象3.92万人。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床位1011张,收养71人。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79亿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生产总值、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产业结构、人口、财政、进出口、公路运输量、邮电、金融、保险、教育、卫生、万元增加值能耗、城乡居民收入包含永城数据,其他指标数据不含永城。
4.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
号),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5.劳动就业、对外贸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财政金融保险、交通邮电、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旅游等数据由相应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