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
龙岩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7-04-15来源:龙岩市统计局 点击: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63万人,出生率15.9‰,死亡率6.9‰;人口自然增长率9.0‰。城镇化水平为53.8%。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42元,比上年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按常住地分,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08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29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592元,比上年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784元,增长5.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3%。其中,食品支出占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5.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748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食品支出占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9.8%。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5.24(不含退休)万人,比上年增加0.54万人。参加城镇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8.28万人,增加4.3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2.22万人,增加1.33万人;参加城镇工伤保险人数39.85万人,增加0.05万人;参加城镇生育保险人数43.6万人,增加0.5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32.05万人,增加0.57万人。
年末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数1.5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3.1张。全市城市有0.52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比上年减少0.37万人;农村有4.76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比上年减少4.72万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1.51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211.4%。其中,完成更新造林总面积11.73万亩;“三带一区”造林9.78万亩。商品材产量69.31万立方米,增长45.55%。
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9.23%,增长0.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56%,增长0.1%。
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9万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77.91%。
中心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年均值均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除漳平外,永定区、武平县、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空气质量监测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方面,九龙江北溪龙岩段水质达标率为100%;汀江水质达标率为90.91%;闽江沙溪连城段及梅江武平段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15起、死亡67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3.3%和21.1%。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不含铁路、高速)89起,死亡51人;工矿商贸事故9起,死亡8人。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2.5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35。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