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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06-04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点击:
2014年末,全市普通高等院校47所(含独立学院5所),招收本、专科学生11.4万人,在校生40万人,本、专科毕业生9.7万人。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招收研究生1.5万人,在校研究生4.3万人,毕业研究生1.4万人。普通中学299所,在校生27.5万人;普通中专37所,在校生5.1万人;职业高中44所,在校生2万人;技工学校31所,在校生2.2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07.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6.3%。小学295所,在校生35.1万人。小学适龄人口毛入学率112.3%。全市学前教育幼儿入园率94.1%。
十五、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2万场,参与群众达1592万人次。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2700场次,组织公益性文艺演出700场;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推出图书流动站、流动博物馆“四进”等活动。成功举办了中国沈阳首届合唱音乐季、第十三届沈阳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朝鲜族民俗文化节、“同一蓝天·沈阳有爱”外来务工人员定向文化知识讲座和“中国梦我的梦”全市农村文化系列活动。现代京剧《将军道》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现代评剧《月清》获第四届全国地方戏优秀剧目展演金奖。
2014年末,全市卫生机构2174个(不含村级卫生组织)。其中,医院207个;卫生院11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6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5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2个;卫生监督所12个。年末实有病床55775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60981人,其中执业医师22247人,执业助理医师1568人,注册护士26097人。
在仁川亚运会上,我市11名参赛运动员荣获3金、4银、3铜的优异成绩;在第十二届省运会上,我市一举夺得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团体总分三个第一和精神文明奖;在2014年男子步枪世锦赛上卧射打破一项世界纪录。全年累计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100场次,参与群众达413万人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名,国民体质监测人数达2万余人。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量达13亿元。
十六、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4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20元,比上年增长9.1%;人均消费支出24223元,增长1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45元,增长10.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60元,增长12.7%。
到2014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5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9万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7.58万人,减少0.0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7.9万人,增加0.0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3.85万人,增加10.96万人;失业保险138.3万人,增加4万人;工伤保险186.8万人,增加9万人;生育保险292.52万人,增加8.22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农民105.76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参保人数19.58万人。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取消医疗救助最大封顶限额和定点医院限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28.18万人,参合率99.2%,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1972元,比上年提高194元。失业保险金人均支出标准为每月965元,与上年持平。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和开发区1300元,四县(市)105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九城区每人每月540元,四县(市)每人每月46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九城区每人每月315元,四县(市)每人每月255元。
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1亿元。其中,城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亿元,5.2万户、8.3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2亿元,3.4万户、6.1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363户、0.7万人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4014户、0.9万人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
新增50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到2014年末,全市养老机构171个,涉老床位3.8万张,入住养员1.5万人。
全年福利彩票销售22.09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2亿元。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1380.8万元。
十七、人口与就业
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8.7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36%。户籍人口730.8万人,增长0.51%。其中,市区人口528.4万人,县(市)人口202.4万人;男性人口362.2万人,女性人口368.6万人。人口出生率9.87‰,提高1.87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07.9;人口死亡率7.93‰,提高0.0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1.94‰,提高1.82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8.46%。
年末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153.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5%,其中在岗职工142.2万人,增长0.5%。在岗职工中,国有经济单位62.4万人,增加2.8万人;集体经济单位4.1万人,减少1.2万人;其他经济单位75.7万人,减少1万人。在岗职工产业分布,第一产业0.3万人,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64.8万人,增加0.2万人;第三产业77.2万人,增加0.5万人。
全年新增实名制就业21.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0.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3%。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县(市)经济统计口径为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
5、卫生系统统计口径调整,剔除重复统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变化较大。
6、入境旅游者统计口径调整,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