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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05-08来源:运城市统计局 点击:
全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0425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8.4%。总用水量138922万立方米,同比减少8.5%,其中,生活用水1448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1892万立方米,农业用水112544万立方米。
全市拥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6862公顷。
环境:黄河、汾河流域运城段共监测4个断面。其中,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2个,达到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
年末全市公园面积达到1453.0公顷。绿地面积达到6033.6公顷,同比增长5.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3%。
全年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5%;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9.1%。
能耗:初步核算,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2543.62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二次能源生产折标准煤2507.60万吨,比上年下降8.04%。消费原煤3063.50万吨,比上年下降5.59%;洗精煤1288.87万吨,比上年下降13.70%;焦炭244.18万吨,比上年下降37.29%;电力217.50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6.26%。
全年全社会用电总量293.08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16.56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5.65%;第二产业用电241.56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82.42%,其中,工业用电239.74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11.34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3.87%;城乡居民用电23.62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8.06%。
安全生产: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90人,同比增长20%。其中,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4人死亡,9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标准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
6.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