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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04-16来源:温州市统计局 点击: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文化站130个,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13个,博物馆(包括民营)38个,艺术表演团体8个,电影放映单位39个。全年艺术团体演出965场次;院线电影放映36.90万场次,观众601.19万人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5.14万场次,观众743.55万人次。年末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3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136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770个。公共图书馆藏书1644万册(件),年总流通量733.55万人次。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6%,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9%,有线电视用户227.94万户。
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5384家,其中医院129家,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262家,村卫生室2556家,各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652家。年末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51448人,其中医生21855人,平均每万户籍人口有医生26.88人。全市医疗机构病床31464张,平均每万人有病床38.67张。全年医疗机构诊疗病人6490万人次。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年门急诊(含门诊大病)就诊人次2137.34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7.03亿元;住院人次56.13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36.74亿元。
全市有公共体育场馆36个,独立设置的业余体校9所,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和健身苑点14052个。全年我市运动员在全国以上比赛获得奖牌107枚,其中世界冠军6枚,亚洲冠军5枚,全国冠军45枚。全年全市共有9个乡镇通过省级体育强镇的检查验收,累计119个;累计省级体育强县11个,比上年增加1个。全年发行体育彩票15.93亿元,比上年增长3.4%。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13.69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52.45万人。从性别看,男性人口422.26万人,女性人口391.43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9%和48.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06.8万人,比上年减少12.9万人。全市当年计划生育率为85.1%,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为83.8%,按卫生计生委统计,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96。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510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186元,增长7.2%,其中食品烟酒类支出8432元,占31.0%。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94元,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4218元,增长12.7%,其中食品烟酒类支出5358元,占37.7%。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1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2.14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45.2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22.4辆。
全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75.18亿元,自房改以来累计缴存452.64亿元,年末余额252.60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9.0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59.37亿元,年末贷款余额218.44亿元。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面积331.9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2.52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面积2591.58万平方米。
全市设镇64个,街道办事处60个,乡6个。城市社区210个,居委会170个,建制村5405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2940个。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39.03万人,比上年增加17.15万人,当期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18.43亿元。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46.94万人,当期发放养老金131.20亿元。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8.27万人,当期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44.85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8.09万人,当期征缴失业保险费8.32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7.05万人,当期征缴工伤保险费4.65亿元。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7.48万人,当期征缴生育保险费2.22亿元。
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45万人,发放保障资金4.46亿元。民政部门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3.44亿元。全市慈善系统共募款4.27亿元,支出救助2.66亿元;资助贫困学17188人,资助金额3172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6187对。
十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社会事业
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59.0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5.2%。市区自来水年供水量25218万吨。全年荒山荒(沙)地造林面积9.99万亩,建设沿海重点防护林1.32万亩;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119.04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60.03%。
生态建设成效显着。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省级生态县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35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88个;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县级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5处,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8个;已建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85个。全市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169所;建成国家级绿色社区3个,省级绿色社区109个,省级生态环境示范教育基地14个。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达到Ⅰ级标准的有53天,达到Ⅱ级标准的有24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2%,同比提高13.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20.7%。全市地表水市控及市控以上站位75个,水质在Ⅰ至Ⅲ类的站位34个。市区有取水的两个饮用水源地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评价,年度达标率为100%。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54.5分贝,比上年下降0.3分贝;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7.5分贝,比上年下降0.6分贝。
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0%,“十二五”前四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6%,超“十二五”目标2.6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3%。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上年下降3.75%,氨氮排放量下降5.28%,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比上年下降1.01%,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5.73%。全市已建成投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8座,设计处理能力为96.25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约82.5万吨/日,市区污水处理率达91.9%,县(市)城市平均污水处理率达89.8%。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含火灾)2171起,死亡552人,直接经济损失2286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7.0%、5.3%和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