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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04-16来源:台州市统计局 点击: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实现新发展。至2014年末,全市有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10个,自办广播节目10套,自办电视节目10套。年末全市有线电视用户150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146万户。全年广播节目播出时间71762小时,电视节目播出时间60266小时。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9.76%和99.63%。至2014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项,省级95项,市级299项。全年共完成1939场文艺演出、3.67万场数字电影和17.03万册图书的下乡任务。
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平稳推进,分级诊疗试点顺利起步,继续实施阳光用药工程。年末全市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260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79家。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2267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4836人,其中执业医生和执业助理医生14266人,注册护士12731人。年末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83人,其中医生2.39人。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83.64/10万。全市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88‰,其中婴儿死亡率3.25‰,孕产妇死亡率11.76/10万。全年有6.72万人参加无偿献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4.95%,卫生户厕普及率93.88%。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成功承办全国网球团体锦标赛、世界华人网球邀请赛等高规格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举办了市第三届万人健身跑、市首届健步走等活动。全市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各项赛事取得了较好成绩,共夺得国际比赛金牌5枚、银牌3枚、铜牌2枚,全国、全省比赛金牌102枚、银牌103枚、铜牌120枚。
十一、能耗、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4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预计比上年下降4.5%。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22%、3.01%、2.61%和1.06%。全市地表水满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61.8%,城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4.47。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8.9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0%。2014年市区PM2.5年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7微克/立方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有310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4.9%。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046起,死亡512人,受伤3178人,直接经济损失3041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6.0%、10.0%、6.1%和6.3%。
十二、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人口平稳增长。2014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97.10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05.88万人,女性人口291.23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5.0:100。全年共出生6.60万人,死亡3.5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07‰,死亡率为5.98‰,人口自然增长率5.09‰。户籍总人口中市区人口158.47万人。据201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01.5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59.5%。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42万人,全年帮助2.7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全年创业培训3782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1%。
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并轨,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8.87万人、136.21万人、228.63万人、85.70万人和95.9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30万人、13.89万人、9.48万人、8.76万人和6.42万人。年末全市有246.0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480.5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年收缴各类保险基金162.11亿元,支出159.32亿元。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日渐完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61150人,全年共投入低保资金19885万元。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分别为380元和262元。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9.2%,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率达到100%。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32个,床位37983张,年末在院老人18764人。全市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74个。全年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825万元,医疗救助43714人次。
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50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63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62元,比上年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倍数为2.05。年末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46.9平方米和51.7平方米。城乡居民每百户家庭家用汽车、空调、家用电脑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见表二)。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数据来源于台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和市级相关部门。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3.从2014年年报起,粮食、油菜籽播种面积及产量采用全省粮食监测抽样数据。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