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
咸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04-09来源:咸阳市统计局 点击:
全年完成投资1.2亿元,新打、修复机井137眼,改造抽水站14座,衬砌渠道110公里,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6.5万亩。羊毛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400多万元,建成抽水站4座,衬砌渠道14.3公里。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95.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5.03万人,人口出生率10.14‰;死亡人口3.05万人,人口死亡率6.16‰;人口增长率3.98‰,比上年下降0.04个千分点。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236.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53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59.09万人,减少5.07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47.7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3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1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28:1(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上年该比值为3.34:1),比上年缩小0.06。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2万人,登记失业人数1.9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就业培训3.05万人,创业培训0.92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21亿元。
全年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9.25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6300多万元;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35万人,发放基本养老金39亿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2.62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5.8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6.4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参保249.86万人,56.87万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保率和发放率分别达到99.65%和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89.65万,共为919.18万人次补偿医药费16.11亿元。
全市社会福利院59个,共有床位19064张。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72亿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0.92亿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899万元、高龄补贴2.74亿元、抚恤补助资金2.26亿元。
十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16天。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8.19万吨,比上年削减2.43%。氮氧化物排放量8.66万吨,削减6.6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11吨,削减1.5%。其中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2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19万吨。氨氮排放量0.57万吨,削减1.44%。其中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量0.43万吨;农业氨氮排放量0.14万吨。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07起,死亡64人,经济损失1687.4万元。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7人死亡,交通事故损失271.97万元,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火灾事故损失1314.1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工业行业大类由原来的39个调整为41个,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行业分类也按新的标准进行了调整。
4、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