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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03-17来源:河南省统计局 点击:
全年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共死亡903人,比上年下降4.04%。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的划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教育中“新机制”资金包括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费、寄宿生生活费及校舍维修改造费用。
5、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2012年12月起我省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省统一抽选了7000户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计算了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为保持年度可比,继续按老口径调查和计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