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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03-17来源:河北省统计局 点击:
十、卫生、体育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890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301个,乡镇卫生院196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6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22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93个。卫生技术人员35.2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5.8万人,护师、护士12.2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2.9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30.0万张。
全年我省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金牌21枚,银牌7枚,铜牌6枚。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收养性机构32101个,床位47.9万张。社区服务中心808个,社区服务站1658个。全年全省271.9万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镇居民62.8万人,农村居民209.9万人。救助医疗困难群众24.9万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383.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1.14万人。出生人口96.9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3.18‰;死亡人口45.8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6.2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5‰,比上年上升0.74个千分点。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47元,比上年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41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86元,增长10.9%。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32元,比上年增长9.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204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248元,增长11.8%。
年末全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6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07.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53.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97.2万人,增加22.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44.5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52.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508.7万人,增加4.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778.7万人,增加41.6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222.7万人,增加26.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684.0万人,增加16.4万人。164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5%。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省大型水库蓄水总量22.95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少蓄水7.32亿立方米。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4.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完成27.5万公顷。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2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35.0%。全民义务植树1亿株。全省森林覆盖率为28%。截止年底,自然保护区达到4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6个。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耗2.03亿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0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6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8.71%。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3.6%,提高0.4个百分点。集中供热面积69585.4万平方米,增长4.4%。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116.4万公顷,增长54.7%。发生森林火灾93起,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64.81公顷。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822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010起,造成2499人死亡、454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951万元。
注释:
1、本公报2014年部分数据为快报数。
2、全省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农产品生产价格是指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出售其产品时的价格。
4、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
6、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7、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