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
广安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4-10-05来源:广安市统计局 点击: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市广播电视台5个,广播电视站1个。广播覆盖率97.9%,电视覆盖率96.2%,有线电视入户率21.8%。20万户完成有线数字电视转换。地面数字电视和广播“村村响”工程全面启动。
全市公共图书馆6个,剧场影剧院5个,博物馆、展览馆2个,文化馆、美术馆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72个,农家书屋2768个。全面启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共4个文保单位。广安三线工业遗产陈列馆被确定为全国新时期党性教育特色基地第一批现场教学点。
全市举办和组织参加2013年省市青少年锦标赛,承办举重、柔道等省级单项锦标赛。全年青少年运动员在全省各类项目锦标赛中获得了金牌18枚、银牌21枚、铜牌31枚。全市建成20个乡镇文体广场,免费开放体育场馆50多万人次。
全市档案馆6个,市档案馆保存全宗单位102个,以卷为保管单位7.2万卷,以件为保管单位5.4万件,照片1856张,实物档案71件,馆藏资料1152册。
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全市卫生机构共3561个,其中医院47个,卫生院17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71个,采供血机构2个,妇幼保健院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卫生监督机构7个,医学在职培训机构3个,其他卫生机构144个(含计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2782个。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共1769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141人,有执业医师3738人,执业助理医师919人,注册护士3590人。全市医疗机构实有床位12080张、编制床位10416张。其中,医院实有床位7476张、编制床位6743张;卫生院实有床位3945张,编制床位3340张;妇幼保健院实有床位242张,编制床位234张。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237万人(次),医疗机构入院人数53.6万人。全市万元以上设备台数5796台,总价值6.2亿元。全年免费婚检4.6万人,孕产妇死亡率十万分之十六点九,婴儿死亡率为千分之四点六。全市359.6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为99.2%;共筹集基金12.4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77.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关停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企业12户,批准87个项目环评手续,完成38个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率为100%。联网监控企业28户,为5户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全市城区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5个,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全年广安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天数365天,359天达到和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98.4%。对3个点位开展降水监测,酸雨频率44.0%。在主要流域嘉陵江、渠江、大洪湖、御临河广安境内和重点小流域清溪河设置了出入境断面、控制断面共9个,对水质开展月报监测,在主要流域建设有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饮用水源水质预警自动站,24小时对嘉陵江、渠江、大洪湖、御临河水质进行预警监测监控,全年主要流域嘉陵江、渠江广安段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各区市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8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95%。广安城区设置112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11条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噪声达标率100%。对16户国控、4户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广安市垃圾处理中心按季进行监督性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排放达标率为100%,全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100%。
全年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37起、死亡29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1278万元,与上年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65.4%、54.0%、87.6%。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杜绝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470.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9.8万人,非农业人口90.6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22.4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0.56万人,乡村人口211.87万人,城镇化率34.29%,比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23346元,增长12.1%。其中,工薪收入15450元,增长12.3%;经营净收入2949元,增长17.4%;财产性收入316元,增长45.5%;转移性收入4630元,增长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10元,人均增加2237元,增长13.6%。人均消费性支出13678元,增长12.6%。其中,食品消费支出6033元,增长10.7%;衣着消费支出1760元,增长13.4%;居住消费支出1160元,增长13.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993元,增长11.1%;医疗保健消费支出924元,增长11.9%;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1177元,增长18.0%;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1318.3元,增长15.7%;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313.9元,增长20.0%。
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492元,人均增加1018元,增长13.6%。其中,工资性收入4084元,增长15.3%;家庭经营收入3691元,增长10.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52元,增长7.6%。其中,人均食品支出2488元,增长2.5%;人均衣着支出267元,增长11.3%;人均居住支出630元,增长16.4%;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370元,增长17.9%;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317元,增长15.5%;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48元,增长0.9%;人均文化娱乐教育服务费支出258元,增长16.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元,增长43.2%。
广安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统筹城乡养老保险试点。全市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累计75.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为125.8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为2.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8.8万人,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全市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6.0亿元。
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0.6万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2.6万人,分别增长30.4%、69.6%、58.5%、2.2%。开展各类培训4.4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