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
鹤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4-10-03来源:鹤壁市统计局 点击:
全年运动员在国内外各项比赛中,共获得金银铜牌30块,其中全国冠军12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161.17万人,常住人口160.9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76万人,出生率10.93‰;全年死亡人口0.86万人,死亡率5.32‰;全年净增人口0.9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61‰,城镇化率达到52.8%。
表6:2013年年末人口数及构成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全市总人口
161.17
#男性
83.89
52.1
女性
77.28
47.9
#0-14岁
34.31
21.3
15-64岁
115.43
71.6
65岁以上
11.43
7.1
全市常住人口
160.90
#城镇
85.02
52.8
乡村
75.88
47.2
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8元,比上年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668元,增长13.0%,实际增长9.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8.3%,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08元,比上年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12元,增长13.5%,实际增长10.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1.9%,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9.2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2%;农村竣工住宅面积49.0万平方米,增长0.8%,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2.3平方米,增长1.5%。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0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3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4.9万人。全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达到5.16万人和5.41万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434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273万元。接受城乡医疗救助7.19万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57万元。
年末各类福利院床位数2505张,收养2166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2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3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0900万元,募集社会福利资金777万元。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