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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4-09-29来源:杭州市统计局 点击:
2013年是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经受挑战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频发的自然灾害,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扎实推进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呈现和谐共进的发展局面。
一、综合
(一)经济总量
201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343.52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5.4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661.9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416.12亿元,分别增长1.5%、7.4%和9.0%。人均生产总值94566元,增长7.4%。按国家公布的2013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5271美元。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3∶45.8∶50.9调整为2013年的3.2∶43.9∶52.9。
(二)民营经济
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生产总值4964.97亿元,占全市比重的59.5%,比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民营商贸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2713.67亿元,占全市的73.4%;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实现销售产值6904.60亿元,占51.1%;民营经济实现财政收入736.76亿元,占42.5%。年末,全市共有私营企业22.52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5.5%,个体工商户32.80万户,增长2.5%,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分别为186.76万人和66.13万人。
(三)十大产业
全市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业、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十大产业实现增加值3908.74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45.0%提高至46.9%。全市十大产业投资项目1916个,比上年增加80个,完成投资848.58亿元,增长18.0%,占全部项目投资的35.2%,提高1.4个百分点。
(四)财政收支
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734.98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45.20亿元,增长9.9%。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55.74亿元,增长8.8%,其中用于民生支出627.79亿元,增长9.0%,占财政总支出的73.4%,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住房保障、教育、科学技术等民生项目支出分别增长18.8%、10.5%和15.1%。
(五)市场价格
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5%,涨幅与上年持平。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呈“六升二降”格局(见下表)。
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项目
2013年
2012年
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02.5
102.5
1.食品
104.2
105.7
2.烟酒及用品
99.5
101.3
3.衣着
101.3
100.9
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103.3
101.7
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01.1
101.7
6.交通和通信
99.5
99.9
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3.9
100.6
8.居住
102.1
101.9
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7%。
(六)劳动就业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3.19万人,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13.1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5%。
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一)人口
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201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8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2.42万人,占比由上年末的74.3%提高为74.9%;人口出生率为9.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12‰。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人口706.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93.88万人,占比由上年末的54.8%提高为55.7%;人口出生率为10.0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3‰。
(二)人民生活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10元,比上年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923元,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分别增长7.4%和8.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4833元,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4600元,增长8.9%。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68平方米,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8辆、空调209台、家用电脑112台、淋浴热水器105台;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71.76平方米,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3辆、空调151台、家用电脑67台、淋浴热水器92台、洗衣机87台、电冰箱100台。
年末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达6408.5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2%。
(三)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637.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5万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822.28万人,增加17.48万人;参加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316.36、403.79、292.01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净增16.58、21.58、14.90万人。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房36334套,竣工39009套,全面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市区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833户,公开销售经济适用房4798套,推出公租房2550套。市区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450元和525元统一提高到588元,五县(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平均为345元,城镇平均为485元,分别增长23.5%和9.5%。向10.53万户困难家庭发放“春风行动”慰问金、慰问品1.22亿元;向4047户因急难病险的临时性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02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