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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4-09-29来源:滨州市统计局 点击:
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9.35万人、9.07万人、186.01万人,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9.86万人、23.43万人、37.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6.93万人。
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2520元,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43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350元和3440元。社会散居和机构收养孤儿月人均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720元和1200元。高标准新建、改扩建11处敬老院,36处敬老院被评为国家三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投入医疗救助资金332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4.12万人次。全市投入资金4140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7.48万户;投入倒房重建资金1500万元,为1250户倒房困难群众重建住房。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对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在省补助基础上再补助3500元,改造和租赁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再补助1500元。新增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10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3处、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2处,新增养老床位3801张。落实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制度,有效保障和改善了全市1.2万名高龄困难老人生活。
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建成城市社区101个、农村社区539个。全市80%的城市社区建成“一刻钟便民服务圈”。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创新。首次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10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级以上社会组织,在全市1163个社会组织中,单独或联合组建党组织900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注: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核算数。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