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
沈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3-05-21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点击:
十五、文化、卫生和体育 市属专业艺术院团创(复)排15台传统大戏、30余出折子戏,全年惠民演出520场,观众达120万人次,商演650场。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5万余场,参与群众达1600万人次;在城乡放映公益电影2.5万场,观众达380万人次。推进市艺术中心、工业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物遗迹修缮保护,沈阳故宫、新乐遗址保护规划立项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已发掘的沈阳农业大学后山旧石器遗址,将沈阳地区的人类居住历史,由新乐遗址的7200年提前到10万年以上。沈阳连续四年成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 完成3所市属医院改扩建工程。到2012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1892个(不含村级卫生组织)。其中,医院191个;卫生院11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99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1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7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5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4个;卫生监督所17个。年末实有病床50933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57989人,其中执业医师21185人,执业助理医师1514人,注册护士24429人。 第十二届全运会沈阳赛区筹备工作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2012世界女子九球锦标赛、世界花式撞球大师表演赛两个国际知名品牌赛事,特别是将美式花式撞球首次引入中国,开创了零投入举办国际赛事的先河。开展各类市级群众体育活动100余项,参与健身活动人数600万人次。城乡新建改造健身广场近170个,增设户外健身器材近7000件。实施完成“百千万”工程,在户外公共场所建成足球、篮球场100个以上,建成羽毛球场1000个以上,配置乒乓球台10000个以上。开展科学健身大学堂活动200余场次,吸引群众400万人次。体育彩票年销售额达到17亿元。 十六、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31元,比上年增长13.3%;人均消费支出20002元,增长10.2%。农民人均纯收入13045元,增长12.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625元,增长10.6%。 到2012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2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8万人,其中职工220.3万人,增加9.3万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8万人,增加0.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1.22万人,增加11.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10.82万人,增加13.53万人;失业保险133.3万人,增加6.8万人;工伤保险172.8万人,增加9.8万人;生育保险274.24万人,增加14.88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农民103.47万人,增加2.91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人数16.6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28.26万人,参合率99.1%,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 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6亿元。其中,城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2亿元,6万户、10.4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4亿元,4.5万户、8.3万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921户、1.1万人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4437户、1.1万人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1632元,比上年提高228元。失业保险金人均支出标准为每月815元,提高160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和开发区1100元,四县(市)90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九区及开发区每人每月440元,四县(市)每人每月37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区每人每年3080元,四县(市)每人每年2480元。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新建示范性日间照料站100个,新增养老床位3500张。到2012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50个,床位2.9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6万人。 全年福利彩票销售15.3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4.3亿元。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1749万元。 十七、人口和就业 201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2.8万人,比上年增长0.59%。户籍人口724.8万人,增长0.29%。其中,市区人口522.1万人,县(市)人口202.7万人;男性人口360.2万人,女性人口364.6万人。人口出生率8.65%。,提高0.92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06.8;人口死亡率8.74%。,提高0.8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09%。,回升0.0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7.8%。 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121.9万人,比上年增长1.0%,其中在岗职工116.2万人,增长1.0%。在岗职工中,国有经济单位63.3万人,增加0.15万人;集体经济单位5.3万人,减少0.03万人;其他经济单位47.5万人,增加1万人。在岗职工产业分布,第一产业0.7万人,减少0.22万人;第二产业45.5万人,增加3.4万人;第三产业70万人,减少2.1万人。 全年新增实名制就业20.9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0.9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县(市)经济统计口径为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