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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3-04-18来源:长沙市芙蓉区统计局 点击:
体育运动蓬勃开展。体育运动蓬勃开展。全区共有各类体育场馆54个,其中体育馆10座,运动场32个,游泳池12个。被省体育局评定为羽毛球项目强区工程。“芙蓉区全民健身运动会”连续举办五届,“芙蓉杯”迪澳斯洛克台球赛被市体育局列为重点扶持赛事,给予重点关注。 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辖区内14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区卫生局成立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下发了《芙蓉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全面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完成区划调整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调整及新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范围作出调整。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居民免费提供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年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无传染病暴发流行,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芙蓉区全面启动健康促进试点区工作,打造“十大健康工程”。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屯渡、浏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创建全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完善卫生信息化。 八、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全区建成烟尘控制区4个,建成面积20.8平方公里,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个,建成面积20.8平方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89%。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全年实现COD削减945吨,氨氮削减135吨。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发展。2012年末,全区年末户籍总人口为40.81万人,减少0.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7.31万人,乡村人口3.5万人。户籍人口中男性20.28万人,女性20.5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57‰;死亡率为9.2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32‰。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885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34328.7元,增长12.7%,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6888.2元,占49.2%;经营净收入6018.22元,占17.5%;转移性收入7120.12元,占20.8%;财产性收入4302.2元,占12.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582元,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7299元,增长17.0%。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为30345元,增长22.8%;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0603元,占34.9%;家庭经营收入2622元,占8.6%;转移性收入3024元,占10.0%,财产性收入14187元,占46.5%。 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全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2628元,增长12.4%。其中人均食品类消费支出为8133.51元,占35.9%,人均衣着类支出2412元,占10.7%,人均居住支出2438元,占10.8%,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622元,占7.1%,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260元,占5.6%,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3894元,占17.2%,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2221元,占9.8%,人均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49元,占2.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9%。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45辆,家用电脑109台,移动电话233台。人均居住面积35.29平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474元,增长13.9%;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5788元,占35.1%,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625元,占9.9%,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1227元,占7.4%,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331元,占8.1%,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2273元,占13.8%,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161元,占13.1%,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713元,占10.4%,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359元,占2.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5.1%。 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全区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67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66个,全年共发放低保金2242.4万元,敬老院床位120张。接收社会捐赠124万元。全区新增养老保险人数15921人,新增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3440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152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517人。基本养老保险发放率达100%。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现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