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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德清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3-03-11来源:湖州市德清县统计局 点击:
教育。全县拥有普通中学24所,在校学生2.3万人,专职教师2109人;职业中学2所,在校学生7800人,专职教师383人;小学17所,在校学生2.5万人,专职教师1044人。高考(文理科)上线率73.9%、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为76.1%,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9%,学龄前儿童入学率达100.0%。 “轻负优质”推进教育内涵发展,承办市“开学第一课”德清专场,开展“毕业加一课”高中毕业生与低年级学生的道德传承接力、“学雷锋――万人传递文明”等活动。扎实推进校园文化,确认清溪小学等6所学校为首批校园文化示范校。全年新增省市绿色学校8所,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7所。16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健康教育深入开展,成功举办县第四届中小学校体育节和艺术节、2012德清县全民读书月暨第八届未成年人读书节、STL浙江省第三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初中组总决赛等大型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继续走在全市前列,德清一中成为全市首所拥有省一级心理辅导站的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创新发展,成立了德清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设立实验学校等4个随班就读试点学校,健全轻度残障少年儿童随班就读、中度残障少年儿童特殊学校就读、重度残障少年儿童送教上门的工作体系。 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年末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1个,博物馆3个,文物保护单位87个,公共图书馆3个,图书藏书量29.4万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新建公民道德馆、钢琴文化馆;即将建成新图书馆、新体育中心;村文体活动室18个,乡村大舞台50个,“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群众活动有序开展,全年举办各种文艺演出1084场,其中文艺专业团体演出74场。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成功打造道德大戏《德清嫂》。非遗保护成效显着,共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1066项,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6个,拥有省级非遗传承人5位,培育5所非遗教学传承基地,“扫蚕花地”、“防风传说”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年末全县有线电视用户8.9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6.3万户,广播电台每日自办节目平均播音时间17小时,电视台平均每周自制节目播出时间129小时。 卫生。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3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2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793张,其中医院、卫生院病床1341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603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007,注册护士803人,卫生防疫人员59人。2012年孕产妇分娩比例为100.0%,5岁以下婴儿死亡率4.84‰。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2012年全县新农合参保总人数21.1万人,参保率达到98.2%;累计为4.7万人60岁以上的“新农合参保”农民进行了健康体检。 体育。全年县以上体委系统举办运动会17场,在省以上运动会中共获金牌10枚、银牌9、铜牌12枚。创新活动载体,在县第十一届运动会中新增设残疾人和新德清人部分,充分体现出本届县运会以人为本的理念及和谐共处的特点。承办了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全国重点体校射箭锦标赛、全国U23拔河训练营和锦标赛等多项重大体育赛事。 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环境保护。2012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比上年削减3.2%、3.1%、4.0%和1.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1%,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2010-2012年第一轮“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已全部完工,48个行政村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424座,管网362.5公里。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全年通过对5个饮用水源地、17个地表水监测点等各项环境要素的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10.4万个;共发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1019份。 社会安全。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共发生各类事故241起,比上年下降1.6%;死亡62人,比上年下降6.1%;直接经济损失573.5万元,比上年下降6.0%。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年末全县总户数13.5万户,户籍人口43.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0万人。按性别分,男性21.5万人,女性21.8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9.5%和50.5%。按年龄段分,18岁以下6.1万人,18-35岁9.3万人,35-60岁19.1万人,60岁以上8.8万人。人口出生率8.0‰,人口死亡率8.37‰,人口自然增长率-0.37‰。 人民生活。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提高,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77元,比上年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669元,比上年增长12.0%(见图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072元,比上年增长11.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624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7%。年末城镇居民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4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建筑面积69平方米。全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82户,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50套,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2套。 社会保障。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员)22.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2.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5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4.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1.0万人。积极推进创业就业。新增就业1.5万人,创业培训1100人,建立完善创业实训孵化基地23个,推动城乡居民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2700人,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800人,帮扶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36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农村低保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了“基数归零、动态归零”。 社会福利。年末全县拥有各类福利机构18个,床位2343张。全县困难群众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全年为2707户低保户发放低保补助金1504.9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02.0万元。城镇和农村的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25元/月.人和320元/月.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