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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平利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2-04-24来源:安康市平利县统计局 点击:
平利县统计局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建设陕南经济强县目标,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9.326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53亿元,增长6.2%,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4.4%;第二产业增加值14.811亿元,增长29.3%,占50.5%;第三产业增加值7.362亿元,增长9.8%,占25.1%。 二、农业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36.9187万亩,比上年下降7.62%。全年粮食产量6.9502万吨,比上年下降12.98%。其中:夏粮产量2.089万吨,下降3.01%;秋粮产量4.8683万吨,下降14.53%。 全年造林面积6.6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7.6%,森林蓄积量达到770万立方米。生漆产量325吨,增长5.18%;核桃产量366吨,增长1.39%;板栗产量360吨,增长18.81;黑木耳产量201吨,增长2.55%;香菇(干品)产量189吨,增长47.66%。 主要畜产品产量(详见下表)。 三、工业 近年来,平利县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和外部发展环境,把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攻方向,上马了一大批规模化、集团化经营企业,全县初步形成了新型材料、富硒食品、建筑建材、生物医药、清洁能源五大支柱产业。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户,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0.4773亿元,实现增加值11.777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到全县GDP的40%,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7户。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拉动全县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5904亿元,比上年增长34.17%。其中:城镇500万元以上投资17.0313亿元,增长13.85%;农村500万元以上投资0.3884亿元,增长6.99%;房地产投资1.1917亿元,增长58.16%;农户投资1.979亿元,增长55.28%。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达58255平方米,增长0.19%。 五、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县公路里程达到2028公里,其中三级以上165故里。 邮电业务量全年完成2363万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1088户,其中住宅电话11513户;移动电话用户71906户。全县互联网接入用户达到8415户。 旅游业快速发展。全年旅游接待总人数189万人次,增长89%,实现旅游总收入6.8亿元,增长94.29%。 六、国内贸易和物价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9207亿元,增长16.99%。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1.2808亿元,增长29.2%。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2.2005亿元,增长35.3%,占全部零售额的32%,限额以上比重比上年增长13个百分点。 2011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3.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4.3。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2011年,完成财政收入13971万元,增长28.09%。地方财政收入6860万元,增长25.87%。全县地方财政支出91805万元,增长10.81%,其中支农支出9922万元,增长30.01%;福利救济费7062万元,下降36.38%;科技三项费用282万元,增长41%;行政管理费23754万元,增长30%;文教科卫事业费33916万元,增长34.32%。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继续增长。行社存款余额30.13亿元,增长26.1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21.45亿元,增长23.42%。行社贷款余额10.01亿元,增长11.72%。 保险机构保费收入4165万元,增长26.56%。其中财产险收入1405万元,增长33.05%;人身险收入2760万元,增长23.49%。全年赔付额912万元,增长20.23%,其中财产险赔付715万元,增长42.43%,人身险赔付197万元,下降23.05%。 八、社会事业 全县学校总数45所,普通中学12所,小学32所,职业中学1所。教职工2047人,专任教师1932人,全县在校学生25238人,普通中学11361人,职业中学1631人,小学12246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入学率全部达到100%。 卫生事业: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3个。卫生技术员604人,其中职业医师224人,注册护师186人。卫生机构床位数522张,个体诊所24个。 广播电视事业蓬勃发展。广播喇叭通村率95%,电视覆盖率达到90%。年末地面卫星接收站9100个。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总人口236237人,总户数90575户;其中农业人口201954人,非农业人口34283人。总人口中,男性127745人,占54%,女性108492人,占46%。年平均常住人口193043人。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159元,增长18.44%,人均消费支出11044元,增长18.49%。农民人均纯收入5362元,增长25.51%。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88元,下降9.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4.5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6.44平方米,农村钢筋砖木结构住房比例达到65.6%。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8757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11120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5431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20600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达177937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16049人。 注: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人口数据用公安局报表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