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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1-11-23来源: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 点击:
防震减灾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印发了《张店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张店区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张店区中小学校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张店区儿童公园、博物馆广场两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 十、人民生活和人口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明显提高。据抽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89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7%,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2341.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32.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6%。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城乡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34.85平方米和45.56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特别是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进一步增加。 2009年末,全区在岗职工人数为17.82万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56.4亿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65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4%。 和谐构建取得新成效,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09年,全区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9350人,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再就业10603人,“4050”等困难群体就业1475人;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4%,保持了全区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2009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74809人,同比增长13.5%;养老保险征缴收入23261万元,同比增长12.63%;追缴历年欠费476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为99.8%,纳入社区管理率为9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2093人,征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0775万元,同比增长9.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81115人,同比增长为1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74707人,同比增长27%。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9%;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49058人,覆盖率为100%;收缴农村养老保险4316.92万元,同比增长947.08%。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769户56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330.3万元;发放城市低保临时生活补助金363.3万元,发放城市低保取暖补贴173.3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1371户3082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02.1万元。第六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1元;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1200元,农村低保对象覆盖率达到全区农业总人口的2.35%。全区优待优抚对象971户,优待金额为309万,户均款数3185元。其中,在乡优抚对象434户,发放优待金202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171户,发放优待金126万元;城市义务兵537户,发放优待金107.4万元。 全区年末户籍总户数21.54万户,户籍人口61.7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7.69万人,;农业人口14.0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11‰,人口性别比为10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2‰。 注: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 2、国内生产总值和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是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该项税收为区属财政口径(小口径)。 4、各项税收总额为地区口径(大口径),包括区地税分局、区国税分局、市直属分局。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