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
深圳市龙岗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1-05-31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点击:
八、交通和邮政电信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22.3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全社会营运车辆33634辆,其中,载客汽车5012辆,载货汽车28622辆。全社会营运货运总量1551万吨,比上年增长2.6%。全社会营运客运总量6947万人,比上年增长1.8%。 全区邮政业务总量(含坪山新区)0.87亿元,比上年下降36.1%。电信(含坪山新区)业务总量6.18亿元,比上年下降7.4%。年末固定电话用户94.90万户,比上年末增长7.1%。 九、科技和教育 2010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含坪山新区)达2586.64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65.4%;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含坪山新区)744.95亿元,比上年增长24.2%,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8.0%。全区民科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含坪山新区)达1901.46亿元,增长23.6%,占全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73.51%。2010年末,全区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1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288家。全区专利申请量为8992件,占全市的18.2%。 全区拥有各类全日制学校162所。在校学生和专任教师分别为23.38万人和1.1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0%和1.9%。其中,小学80所;在校学生15.71万人,比上年增长4.0%;普通中学81所,在校学生7.35万人,比上年增长4.0%;中专学生3183人,比上年2.0%。2010年全区高考上线人数(大专以上)为3426人,比上年增加397人,增长13.1%。幼儿园242间,在园儿童6.14万人,比上年增长15.6%。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2010年末全区影剧院5家,电影观众达到60万人次。有线电视用户45.0万户。公共图书馆(室)107家,藏书296万册,比上年增长8.0%。博物馆4家。卡拉OK歌舞厅128家,比上年增长12.3%;书刊零售点158家,比上年增长14.5%。全区拥有全民健身广场80个,标准体育馆26个,标准体育场65个。国民体质测定结果显示,全区体质测定总体合格率为94.1%,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 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66间,其中社区健康服务机构140间。医院床位4418张,比上年增长23.4%。卫生工作人员1454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270人,分别比上年增长5.0%和4.8%。执业医生4051人,比上年增长12.4%;注册护士4454人,增长9.4%。全区公立医院诊疗人次达883.9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2%;全年每诊疗人次费用为109.95元,比上年增长1.5%;每出院者费用4766.09元,增长12.5%。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2010年末,全区公路总长度654.31公里(不包含村道),其中,一级公路218.40公里;高速公路121.50公里。城市公共绿地面积为7895公顷。公园109个。市政道路1053.77公里。全年供电量138.5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7.1%;自来水供应量3.44亿吨,增长1.6%。 全年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1.321,比上年下降0.046。二氧化硫日平均值为0.014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日平均值为0.03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004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日平均值为0.06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001毫克/立方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7%,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0年,全区在统的1884家重点单位,其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38022元,比上年增长7.9%。 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331.87元,比上年增长9.1%。人均总支出为25773.99元,比上年增长14.0%;其中,消费性支出19662.05元,增长4.8%。增长较快的消费性项目为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和居住类,其支出分别增长43.7%和20.1%。 2010年末,全区居民登记失业人数为1417人,比上年下降38.9%。登记失业率为1.00%,比上年下降0.59个百分点。 2010年年末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138.3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179.7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62.8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30万人;参加生育医疗保险40.15万人。全年共征缴保险基金34.92亿元,支付保险基金11.66亿元。 全年结婚登记4480对,比上年下降12.9%,离婚登记1126对,比上年增长14.1%。社会救助1648人次,下降45.5%。年末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415人,下降29.9%。全社会慈善捐赠款3758万元。民政事业费支出为6570万元,增长23.4%。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年鉴(2010)》为准。 2、本公报数据除特殊注明外,均不包含坪山新区。 3、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未定,本公报暂不公布常住人口及相关指标数据。 5、本公报对部分数据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或四舍五入而产生的差数均未做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