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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1-05-31来源: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 点击:
2010年,区图书馆读者阅览图书流通人数为65.5万人次,图书借阅册数为29万册次,图书馆送书下乡服务全年共40车次。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450多场次,其中各类文艺演出70场次、送戏下乡50场次、广场舞会及健身操共270多场次、广场电影放映60多场次,送电影下乡共2300场次。 卫生:年末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27所,其中医院、卫生院14所,农村卫生站191所。拥有病床2650张。卫生技术人员(含乡村医生)6663人,其中执业医师1928人,执业助理医师283人,注册护士2302人。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参合人数达43.21万人,参合率达99.8%。 体育:2010年是广州亚运年,花都体育场负责承办亚运会10场足球赛事,体育场一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赢得亚组委、足球竞赛部和参赛运动员好评。 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双获丰收。2010年,全区组织开展区级体育竞赛24项(次),参加市级以上全民健身竞赛活动7项(次),参加省、市和区组织开展的体育竞赛活动达45万人次。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余人,建造健身广场1个、健身路径31条,篮球场59个。竞技体育方面,花都区籍运动员参加全国赛获金牌16枚、银牌13枚、铜牌10枚;省级赛金牌40枚、银牌11枚、铜牌24枚;市级赛金牌60枚、银牌82枚、铜牌61枚。全年共输送运动员81人。 十一、公用事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 公用事业:2010年,花都区以创建文明城市和迎接亚运会为目标,通过“治水”、“绿道”建设,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新华污水处理厂二期60.5公里的配套管网全部建成贯通,雅瑶泵站启动机电设备联动试运行,狮岭、炭步、花东、赤坭、梯面等镇的污水处理厂、管网、泵站建设项目正按计划推进。绿道网建设充分体现我区生态、山水、田园和历史人文景观等特色,2号、4号绿道已先后完工。中心城区绿化覆盖面积203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9.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5平方米。 自来水日生产能力达29.29万立方米,全年采水10690万立方米,售水9668万立方米,其中居民家庭用水6584万立方米,增长5.4%;生产运营用水减少,全年3084万立方米,下降0.6%。 全年售电量51.91亿千瓦时,增长16.5%。其中,工业用电40.07亿千瓦时,增长17.8%;商业用电4.06亿千瓦时,增长9.7%;农业用电0.59亿千瓦时,增长9.3%;住宅用电7.18亿千瓦时,增长14.1%。 环境保护: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努力实现减排目标。2010年我区可实现的新增COD削减量、新增SO2削减量均超过广州市下达的削减量全年任务。2010年共审理建设项目1189个,审批同意的项目606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申请252个,通过验收审批的213个;审批建筑物验收161个。全年创建区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绿色社区1个;“广东省绿色学校”2间,“广州市绿色学校”8间。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3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6.7%。城区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均未超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体环境质量较上年有改善,全河段水质的平均污染指数为0.49,比上年下降0.15。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的平均污染指数较上年略有下降,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均与上年基本持平。重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09%,重点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 社会治安:2010年,全区刑事案件立案3215宗,同比下降6.9%,其中“两抢”、“两盗”案件分别为443宗和1244宗,同比下降26.4%和14.0%。区法院各类案件收案量1.22万件,审结1.21万件,结案率93.45%。其中受理审结刑事案件1182件,结案率为100%。 安全生产:2010年,全区发生各类事故420宗,死亡人数125人,同比分别下降13.4%和12.0%。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3宗,死亡3人,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均与上年持平;火灾事故5宗,死亡1人,分别下降44.4%和50.0%;道路交通事故412宗,死亡121人,下降12.9%和11.7%。亿元GDP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9人,比上年下降26.9%;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627人,下降5.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11.42人,下降31.9%。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福利 人口:2010年末,全区总人口66.19万人,比上年增长1.6%,其中非农业人口21.06万人,农业人口45.04万人,未落常住户口863人;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2.33;家庭户均人数3.07人。全年出生8894人,死亡2996人,人口出生率13.74‰,死亡率4.63‰,自然增长率9.11‰。 人民生活:全区城镇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41432元,增长14.9%。全社会从业人员年平均收入21057元,增长14.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734元,增长11.0%;家庭人均总支出23871元, 增长15.0%;人均消费支出17417元,增长7.6%,其中食品支出6894元,比上年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535元,增长14.5%,其中工资性收入7729元,增长13.6%;家庭经营纯收入2608元,增长21.1%。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为39.6%,与上年持平,农村居民为45.0%,比上年收窄0.4个百分点。 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11平方米,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46.70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6%。 社会保障和福利: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95万人、16.75万人、37.83万人、7.10万人。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100%。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60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3.34万人。 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9978人,其中城镇1240人,农村8738人。全区公办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0家,床位890张,年末收养人数476人。社会福利企业5家,安置残疾职工199人。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产值和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户籍人口数由公安部门提供,出生、死亡指标由区计生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