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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1-03-23来源:葫芦岛市统计局 点击:
城乡卫生服务网络日趋完善,体育事业继续稳步推进。卫生方面,全市有卫生机构272个,其中:医院53个,卫生院104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3万张,其中:医院床位0.6万张,卫生院床位0.3万张。卫生机构人员1.5万人,其中:医生0.4万人。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条件较大改善,国有、民营医疗机构竞相发展,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与人口覆盖率均达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3%,筹资标准人均达150元。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12个,做好重点疾病控制工作,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体育方面,全市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已投放全民健身路径232条。积极组队参加省第十届运动会(老年组)和第十一届运动会。承办了2010年全国围棋甲级联赛东北赛区首场辽宁菊花岛围棋队与西安曲江围棋队的比赛,举办了市第三届风筝文化节等各级各类竞技性和群体性体育赛事。 九、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完善城市整体功能,建设生态宜居滨城。确定“百平方公里、百万人口”大城市发展目标,连山、龙港、兴城“三位一体”大城区格局初步形成。加快市政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了城区海滨北路建设及绿化,五里河桥两侧绿化亮化,化工桥改造,文兴路建设及排水改造等项道路建设和绿化工程,城市主干道路况和通行能力有了明显改善。启动城区供水、供热、污水管网和10万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项工程,完成龙湾大街中段路灯改造,配建海滨北路路灯,新老城区9条街巷路新装了路灯,公共设施服务城市能力增强。城市整体功能日趋完善,全年城区植树44.9万株;绿地面积达2806.5公顷,公共绿地面积为595.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2.3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6%;全市供水主管线达678.4公里,城区供水综合生产能力33.5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为0.4亿吨;城区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980吨;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达80.3亿千瓦时;城区在运行供热企业26家,供热总面积1716.7万平方米;城市公交营运车辆227台,营运线路18条。 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环境保护继续加强。全年减排化学需氧量3736吨,减排二氧化硫19146吨。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效控制新增污染源,年内市本级审批建设项目111个,其中环保投资5.4亿元,占总投资的6.8%。扎实开展水源保护,全市建立了8座污水处理厂和1个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组织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对流经市区的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进行了大规模综合整治,三条河的水质由劣Ⅴ类变成了Ⅴ类,平山水源达标率100%,宫山咀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解决城区茶浴炉燃煤污染问题,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治理工作,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3天,达标率达96.7%。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已建立9个自然生态保护区。 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全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为0.34,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5.45。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趋于稳定。从户籍人口来看,年末全市人口总户数97.1万户,总人口281.8万人,比上年下降1.8‰。其中:非农业人口为89.1万人,占总人口的31.6%;农业人口192.6万人,占总人口的68.4%。其中:男性144.4万人,占总人口的51.2%;女性137.4万人,占总人口的48.8%;性别比为1.05:1。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2.2‰,人口死亡率为16.1‰。 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745元,比上年增长11.7%。城乡居民人均储蓄余额18698元,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71元,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69元,增长9.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4%。农民人均纯收入6597元,增长17.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3906元,增长0.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5%。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总建筑面积达27.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26.4平方米。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保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社会保险总参保已达161.6万人次,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3.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5.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7.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6.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8.5万人。从地税部门社保费征缴情况来看:全年社保费总征缴达21.5亿元,比上年增长17.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15.7亿元,增长17.6%;失业保险费征缴1亿元,增长13.9%;医疗保险费征缴3.8亿元,增长16.4%;工伤保险费征缴0.5亿元,增长10.3%;生育保险费征缴0.1亿元,增长19.9%。城市低保保障对象7.11万人,比上年下降0.6%;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0.15万人,增长1.3%。 注:1、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年快报数据或初步统计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