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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1-03-31来源:抚州市统计局 点击:
2010年抚州市创建了第一所“三甲”医院。2010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 451 个,比年初增加18个,其中,医院40个,与上年同期持平;卫生院 170个,比年初增加1个,妇幼保建院12个,专科疾病防治院8个,卫生监督所12个,与上年同期持平。卫生技术人员10789人,比年初多573人。其中,职业医师3675人,比年初多154人;执业助理医师527人,比年多19人;注册护士4010人,比年初多356人,其中药剂人员962人,检验人员762人,其它占853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9419张,比年初多227床。 我市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在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共夺得奖牌50.5枚,其中金牌25枚,银牌8枚,铜牌17.5枚和团体总分1078分的较好成绩。同时,我市代表团还荣获大会组委会授予的“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殊荣。此外在全国比赛中,我市运动员共获3个第一名,1个第三名和1个第四名。今年全市已完成108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大方便了农民健身。全市参与全民健身的已有200余万人次。全市涌现出一批受国家和省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 截至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推算数)为3928701人,比上年末增加23028人。其中,城镇人口(推算数) 1657519 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2.2%。 ![]() 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445元,增长10.1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474元,增长11.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5848元,增长14.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31元,增长5.7%。 民生事业全面发展。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达7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6%。省政府下达的8个方面90项民生指标全面完成。就业创业工作再创新成就,新增城镇就业4.27万人,城镇就业率保持在95.2%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045万人;“4050”就业0.41万人;“零就业家庭”安置就业动态清零;创业培训0.65万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4.25亿元;全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574套,廉租住房6990套。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好“光明·微笑”工程,启动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推进,我市被确定为全国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等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十三、环境 全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抚河干流和崇仁、宜黄河支流水质总体良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跨市界面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市城区空气质量全年保持在二级标准以上,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3万吨/天已投入试运行,广昌、南城、东乡、金溪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大力推动绿色生态抚州建设工作取得成效,荣获“江西省园林城市”称号,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全省城市绿化先进市”、“苏商投资中国首选城市”、“全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和“中国低碳经济示范城市”。紧紧围绕生态保护与建设,努力开展国家、省级生态县、乡镇、村建设。全市11个县区完成生态县(区)规划编制工作,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是全省唯一辖区内生态县(区)规划全部通过评审的设区市。金巢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区已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全市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1个(资溪县),省级生态乡镇29个,省级生态村31个。2010年资溪县已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宜黄县、金溪县申报省级生态县。资溪马头山自然保护区命名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注: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有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