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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1-03-10来源:咸宁市统计局 点击:
保险业稳步发展。全市保险机构达到19家,当年新增1家。保险收入12.8亿元,比2005年的2.87亿元增长3.5倍,5年年平均增长30.6%。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学技术水平提高。2010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498件,比上年增长21.8%;有236件专利获得授权,比上年增长0.9%。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完成总产值53.33亿元,比2005年增长1.9倍,5年年平均增长23.8%;实现增加值15.11亿元,比2005年增长1.6倍,5年年平均增长20.8%。 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通过国家验收,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十一五”期间,共培训农村教师12914人次;2010年高考报名人数21524人,录取数14748人,录取率达69.4%,较“十五”末增加0.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普通高考累计录取73242人。2010年,全市小学在校学生22.43万人,比上年增长5.3%;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7.54万人,下降10.9%;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5.89万人,下降8.3%。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呈现繁荣景象。推出了一批文艺精品。成功在第一届、第二届中国·咸宁国际温泉旅游节演出了大型民俗风情歌舞《梦寻咸宁》,充分展示了咸宁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民乐合奏《呜嘟·提琴·脚盆鼓》获得“楚天群星奖”,参加了上海世博会湖北文化周演出;《赤壁脚盆鼓》获第二届全国中老年文艺汇演凤凰金奖,在人民大会堂演出;《拍打舞》获第八届中国民间艺术节金奖。 广播电视事业平稳发展。全市广播覆盖率94.8%,电视覆盖率96%。 卫生医疗条件改善。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数7821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2.7张;卫生技术人员10213人,其中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3721人,注册护师、护士3238人。 十一、社会和谐建设 就业形式多样化。“十一五”期间,为了稳定和扩大就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就业人员稳步增加,就业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8%。201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2%;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79万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5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7万人。 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大。“十一五”期间,我市切实加强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相继出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认真做好三峡库区和地方库区、山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市累计为1.97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家庭应保尽保目标已实现。城市低保由2005年人均100元至120元/月提高到2010年的190元至270元/月,农村低保由2007年的693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1000元/年。2010年,全市五险参保人数达到151.6万人次,同比增长18%,比“十五”期末增长136%。其中,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7.7万、81.0万、17.1万、12.0万、13.8万人。 安全生产能力增强。2010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30起,死亡51人、受伤139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0.7%、20.3%、21.5%。全市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58.8%。 社会保障性支出大幅增加。2010,全市教育支出13.42亿元,比2005增长2.4倍;医疗卫生支出8亿元,比2005年增长8.6倍;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8亿元,比2005年增长1.8倍,5年年平均增长2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继续保持低增长。2010年,全市户籍总人口290.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3万人,比2005年增加14.24万人,5年年平均增长仅为1%;出生人口3.92万人,死亡人口3.76万人。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9.5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0:117.81。 居民收入大幅增加。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68元,为“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10.3%,比“十五”末净增5632元,增长76.8%,5年年平均增长12.1%,增速比“十五”期间的9%快3.1个百分点。 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606元,为“十一五”计划目标任务的143.9%,比“十五”末净增2695元,增长92.6%,5年年平均增长14%,增速比“十五”期间的7.2%快6.8个百分点。 城乡消费水平提高。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791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人均食品支出6880元,增长6%。人均食品支出占生活费支出39.6%,比2005年提高1.6个百分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1.48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9.2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23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人均食品支出1710元,增长7.7%。人均食品支出占生活费支出44.7%,比2005年下降8.5个百分点。农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1.68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6.92平方米。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限上商业批零和住宿餐饮服务企业统计口径为2000万以上的批发、500万发上的零售和200万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