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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1-03-31来源:武威市统计局 点击: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51元,较上年净增1104元,增长10.57%,“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4551元,净增579元,增长14.6%,“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10.2%。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4.79%,城镇居民家庭为32.52%。 ![]() ![]()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统筹人员62555人,收缴失业保险费2267.46万元,领取失业金人数449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930万元;全市城镇职工有12.9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8.7万人参加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人数达56493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人数达229298人,农村五保供养10234人。年末全市有福利院1所,福利院床位200张,在院人数108人,农村老年福利机构35个,床位数2222张,在院人数1835人。有城镇社区70个,从业人员386人,服务设施10个。 注:1、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并经省统计局评估。如有变动以《武威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均按现行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3、保费收入为全社会口径。 4、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暂不含“限额以下产业活动单位和其它”部分零售额数据,其增长速度按可比口径计算。 5、从2010年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采用新的分组,即将经营单位所在地分组由“市”、“县”、“县以下”改为“城镇”、“乡村”;取消按行业分组,新设按“商品零售额”和“餐饮收入额”两种消费形态的分组。 6、2010年是人口普查年,有关2010年人口数据拟于2011年4月发布武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