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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3-26来源:锦州市统计局 点击:
3.5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27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家庭经营收入4286元,增长2.6%;工资性收入1825.2元,增长15.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51元,增长13.8%。其中,食品支出1324.7元,增长10.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3%。 表5 农村每百户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消费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消费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微波炉 台 4 影碟机 台 49 电冰箱 台 49 家用电脑 台 6 排油烟机 台 13 照相机 架 7 热水器 台 6 空调器 台 2 洗衣机 台 82 固定电话 部 97 黑白电视机 台 1 移动电话 部 93 彩色电视机 台 108 摩托车 辆 48 劳动保障工作不断完善。年末实名制安置就业人数9.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比上年降低0.1个百分点。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41.7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2.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万人。 社会福利体系继续改善。全市城镇低保对象7.9万人,累计发放低保保障金1.5亿元。农村低保对象8.4万人,发放低保保障金7180万元。城镇社会福利机构32家,床位2347张,共收养1332人次。农村敬老院82所,床位4400张,收养4500人次。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5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470万元。全市共接收捐款物40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万户。全年共募集慈善捐款1108万元,开展10项助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救助项目。 注:1、本文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或初步核算数据。 2、本文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和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3、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