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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乐安县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3-09来源:抚州市乐安县统计局 点击: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6个;病床床位661张,其中医院、卫生院476张;卫生技术人员1018人,其中医生408人。全县共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3个,卫生技术人员55人;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技术人员33人。农村乡(镇)共有卫生院16个,床位167张,卫生技术人员413人。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总村数的90%,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68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行。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年末全县总人口346778人。其中:城镇人口86945人,占25%;乡村人口260083人,占75%;全县男性人口为181976人,女性为164802人。全县出生人口为5051人,出生率14.70‰,死亡人口1924人,死亡率5.60‰;年净增人口3127人,自然增长率9.10‰。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27元,比上年增长4.75%;农民人均纯收入1203.57元,比上年增长0.43%。城镇人均生活费支出2926元增长0.6%,农村人均生活费支出1202元增长8.1%。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农村人均居住面积23.5平方米。居民食品消费恩格尔系数为55%。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县有10223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11111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加大”三条保障线“的实施力度,离退休干部生活得到改善,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社会困难群众得到普遍的关注,低保人员基本上应保尽保,2002年末低保对象11584人,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率达到100%。年末全县各类可提供住宿的收养性社会敬老院21所,床位426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