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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博罗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3-15来源:惠州市博罗县统计局 点击: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总量得到控制。年末全县户籍人口75.8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07万人,占25.2%;农业人口56.74万人,占74.8%。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0.57‰,自然增长率5.71‰,低于年初确定的控制目标;死亡率为4.86‰。 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6.79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02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67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8%和5.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6%和4.1%。城乡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5.4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9%,农村住宅竣工面积68.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6.6%。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统筹人数59611人;参加失业保险42380人;参加医疗保险38596人;参加工伤保险89976人;参加生育保险27813人。全年共征缴各项社保基金12306万元,比上年增长10.7%。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社会发放率100%。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全县各类福利院共有床位392张,年末在院人数332人。全年各类社会救济对象总人数12625人,比上年增加1095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人数922人,农村最低保障线人数6753人,散居孤老残幼人数2641人。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优抚革命伤残人员120人,烈军属791人。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关于调整地区GDP及相关指标中文称谓的说明:GDP(英文全称CrossDomesticProduct)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和提供的最终产品(包括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也就是国民经济各行业新创造价值与固定资产转移价值之和。它是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分产业看,它由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构成;从收入(分配)角度看,它由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Domestic一词有“国内、地区、当地、家里”等多种涵义,为了更加准确和规范化地表述,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04年起将地区GDP的中文名称作调整: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称为“地区生产总值”,如原“博罗县国内生产总值”改称为“博罗县生产总值”,简称“博罗县GD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