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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浦城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3-08来源:南平市浦城县统计局 点击:
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南浦溪水系地表水质达到国家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地面水水质达标率100%,浦城县区域噪声达到48.8分贝,交通噪声均在63.5分贝以下。 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9起,造成31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9.5万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33.7万人,户籍人口414590人,净增人口2899人,其中城镇人口79714人,占19.23%,农村人口334876人,占80.77%。全年全县出生人口6150人,出生率12.9‰;死亡人口3104人,死亡率6.6‰;自然增长率6.3‰。城镇化水平37.1%。 农民人均纯收入4989.9元,比上年增长13.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91.46元,增长6.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39.12元,比上年增长20.3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380.32元,增长12.9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2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1.69%。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6.0%,比上年上涨6.0%。从属性看,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7.3%,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上涨1.4%;从构成看,食品价格指数上涨15.0%,其中粮食上涨10.7%,居住类价格指数上涨3.6%,家庭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指数上涨3.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指数上涨2.3%,烟酒及用品类价格指数上涨1.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指数下降0.6%,交通和通讯价格指数下降1.0%,衣着类价格指数下降4.6%。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上涨3.84%。 劳动就业状况基本稳定。年末全县从业人员201256人,比上年末增加28156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15722人,比上年末减少716 人,年末全县私营企业从业人员7444人,比上年末增加535人,个体劳动者7901人,比上年增加915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达18864元,比上年增加3861元,增长25.73%,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195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38%。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扶持、主动帮助城镇再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农户”就业,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066人,下岗再就业1524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605人,再就业率达74.5%,当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8275人。全面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4.46%,位列全市第一;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9996人,比上年增加1607人,其中参保职工22074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7922人。全县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9964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623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39人,比上年同期减少 234人;有29202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增加1354人,其中参保职工19284人,参保退休人员 9918人。全部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年末全县城镇老年福利机构28个,床位635张。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3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个。全县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乡镇数达19个,覆盖率达100%。全县现有农村敬老院19所,其中乡镇办19所,集中供养老人256人,分散供养1852人,与上年持平。我县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县共有15701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其中城镇3113人;农村12588人,均与上年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