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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1-07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点击:
2006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0个,占应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72.6%,社区卫生服务站(室)6789个,社区责任医生26625人,农村居民每千人拥有责任医生数已达0.8人。初步建立覆盖全省、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2006年全省报告霍乱病例比上年下降86.8%,带菌者下降88.3%,无死亡病例报告。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分别下降11.3%和44.8%,甲肝下降14.6%。 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9%,卫生厕所覆盖率达82%,累计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县城、镇)26个,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全年我省运动健儿共取得世界冠军13个、亚洲冠军29个、全国冠军87个。在第十五届多哈亚运会上,我省运动员共获得15枚金牌、9枚银牌和12枚铜牌。共举办国际性体育竞赛5项次、全国性竞赛30项次、全省性竞赛98项次。全省共有6个县(市、区)和111个乡镇通过省级体育强县、强镇的检查验收。参与创评活动的县(市、区)和乡镇共建有体育馆25座、各级文体中心123个、行政村篮球场3321个、乒乓球室(含室外)3289个、健身路径3972条,各级共投入建设资金5.8亿元。全年发行体育彩票32.5亿元,比上年超出8.9亿元,位居全国第二,创历史最好成绩。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06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980万人,比上年增长1.67%。其中,男性人口2511.4万人,女性人口2468.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43%和49.57%。全年出生人口50.78万人,出生率10.29 ‰;死亡人口26.75万人,死亡率为5.42‰;全年自然增长人口24.03万人,自然增长率为4.87‰。 据对全省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和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六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二十二年列全国各省区第一位(见图3、4)。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衡量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标)为0.3217,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360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49元,比上年实际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62元,实际增长9.3 %。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2.9%,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2%,分别比上年下降0.9和1.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4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5.6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6平方米。年末城乡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见表9),其中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11辆。 全年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96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7.6万人;企业实际缴费人数722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8.2亿元,支出192.3亿元,累计结余45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9亿元,基金支付能力稳定上升,支付能力达26个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0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7万人,增长13.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1万人,增长14.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4万人,增加150.9万人,增长33.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行,受益面不断扩大。全省8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已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人数2902万人,人均筹资60元,参保率为86%,已有209.4万人次报销了住院费用,1211.5万人次得到门诊、体检报销,累计支出住院报销费用30.3亿元,有38个县实行了小病在乡村医疗机构门诊小额报销制度,门诊受益面为42%。提前达到了中央关于2008年基本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要求。 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完善。据初步统计,全省已有城乡低保对象62.9万人,其中城镇8.9万人,月均补助145.5元/人;农村54万人,月均补助72.3元/人,支出保障金近6亿元。年末全省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10.69万张,收养人员7.56万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2%,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98%。现有1500多个乡镇(街道)和2.7万个社区(村)建立了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分别占总数的98.6%和73.4%,社会救助工作人员3.8万名。 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4.4亿元, 全省各市(县、区)已全部成立慈善总会,筹募善款累计达25.8亿元,筹集物资价值2亿元,用于援助资金8亿多元,物资价值1.5亿元,100多万特困人员及其家庭受益,慈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公共安全 全年实际建设占用耕地17.4千公顷,比上年增长4.8 %。生态退耕308.6公顷,改桑、茶、果园及挖鱼塘占用耕地3428.2公顷。土地整理等新增耕地18202.2公顷。当年净减少耕地4410.9公顷。 全年全省水资源总量869.4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2175立方米。总用水量210.7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量21.1亿立方米,生产用水量175.4亿立方米,城市环境用水量14.2亿立方米;全省人均用水量423立方米。年末全省拥有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机构20个,气象雷达观测站点7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17个。 全省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171个省控监测断面中有60.2%的断面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比上年增加4.1个百分点。钱塘江流域市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66.7%;全省19个省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63.2%;11个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均在82.2%以上,其中有9个城市在90%以上,全省城市总体声环境质量保持在上一年水平。据初步统计,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63%和84%,分别比上年提高3.5和1.6个百分点。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520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2.5%;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 生态省建设成效显著,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1千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0.5%。全省已有39个市、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命名,累计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86个、省级生态乡镇92个、全国绿色学校46所,全国绿色社区10个,建成首批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20个,以及一大批省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全省建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建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95个。 全年因洪涝和干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3.54亿元,与上年持平。因洪水和沿海风暴潮死亡人口219人。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412千公顷,比上年减少62.3%。其中,绝收48.8千公顷,减少74.8%。全年全省海域共发现赤潮33次,比上年增加11次;累计赤潮面积约910多平方公里,比上年下降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