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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1-07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点击:
十一、环境保护 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省有43个县(市)开展了生态示范区建设,其中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5个。全省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50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6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59%。建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73个。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全年新创建噪声达标区136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362平方公里。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已在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和台州六市实行。杭嘉湖三市城市垃圾日产日清率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1.2%,比上年提高9.3个百分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99%。全年新增绿地180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8%。 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趋势进一步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据监测,全省地表水主要水系中有62%(含河网为54.4%)的断面达到国家一至三类水质标准;11个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杭甬温3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分别占到全年的81.5%、92.9%和98.9%。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抽样调查,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679.6万人,比上年增长0.7%。其中,男性人口2367.4万人,女性人口2312.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6%和49.4%。全年出生人口45.0万人,出生率为9.66‰;死亡人口29.7万人,死亡率为6.38‰;全年净增人口15.3万人,自然增长率为3.28‰。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继续提高。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431元,比上年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80元,增长1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9%。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年有2.7%的农村居民家庭新建或购买了住房,人均居住消费支出775元,比上年增长34.4%,人均居住面积50.73平方米;城镇家庭人均购建房支出达到1516元,增长40.2%,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6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6.6%和38.2%,分别比上年下降1.3和2.6个百分点。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达3辆。 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年末全省从业人员292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1.5万人,增长2.2%。一、二、三产从业人员分别为817.6万人、1080.4万人和1022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下降7.65%,第二、三产业分别增长1.0%和13.2%;城镇在岗职工355.3万人,增长4.75%,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349.2万人,增长24.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96.8万人,比上年增长1.8%,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7.4万人。有657万职工和144.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分别增长15.6%和8.7%;有476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增长12.4%;年末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分别达287.7万人和215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比例达到100%;全省低保对象已从上年的40.6万人增加到55.3万人,其中城镇8.1万人,农村47.2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年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5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敬老院354所,全省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68.8%和49.5%。全省有国办、社会办福利机构355家,实际收养人数达3.3万人。全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27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1.85亿元。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和规范地区GDP核算的通知》精神,今后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如“XX省生产总值”,简称为“XX省GDP”。各地GDP称为“各地生产总值”。 (3)全省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全省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常住人口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