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
江西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1-11来源:江西省统计局 点击:
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由于提高了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城镇贫困人口保障水平,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和补贴,使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年可支配收入达6336元,比上年增长1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34元,比上年增长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全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262元,比上年增加1236元,增长15.4%。 劳动领域改革步伐加快,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年末全省就业人员213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553.2万人,增加39.5万人;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数30.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3万人,下降12.5%。据劳动部门统计,年末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为3.4%,处于调控指标以内;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31.0%。“两个确保”继续得到落实,99.4%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得到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当期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99.7%。 社会福利事业成效显著。年末全省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518个,收养人数5.8万人,提供床位7.4万张,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定期定量救济的达17.1万人,临时救济困难户达44.4万人次。全省各县(市)已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68个,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18.3万人,比上年增加50.9万人。全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1亿元,接收社会捐赠款5809万元。 注:(1)公报中所列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主要包括劳动者报酬、利润、税金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价值,不包括能源、原材料等各种中间消耗价值。表示一年内生产的可用于社会最终消费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