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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1-11来源:江西省统计局 点击: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594个(包括个体机构),其中:医院593个,农村卫生院1673个,疗养院(所)14个,门诊部34个,卫生防疫站128个,妇幼保健所、站118个,诊所、卫生保健所、医务室4642个。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29万人,其中:医生5.37万人,护师、护士3.69万人。医院病床6.31万张。 体育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全年我省体育健儿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得金牌28枚,银牌35枚,铜牌20枚。我省体育代表团在第九届全国运动会上被大会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群众参与体育事业建设积极性明显提高,全民健身运动再掀高潮。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保事业发展加快。年末在全省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11个城市中,有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45.5%;有4个城市达到三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36.4%;有2个城市未达到三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18.1%。在对区域噪声监测的10个城市中,40%的区域环境噪声优于城市居住区环境质量标准。全省建成了69个烟尘控制区,面积达419.2平方公里;建成了51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达237.3平方公里。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省已批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13个,生态示范区通过验收并已命名的4个;全省自然保护区5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9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78337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7%。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低速增长。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统计,年末全省总人口为4185.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72.89万人,占30.4%;乡村人口2912.88万人,占69.6%。全省男性人口为2184.06万人,女性为2001.71万人。0—14岁人口比重为25.7%,15—64岁人口比重为67.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6.4%,老年人口达到269.98万人。全年全省出生人口64.36万人,出生率为15.44‰;死亡人口25.26万人,死亡率为6.06‰;全年净增人口37.23万人,自然增长率为9.38‰,与上年相比,下降0.10个千分点。 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由于提高了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城镇贫困人口保障水平,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和补贴,使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年可支配收入达5506元,比上年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31.60元,比上年增长4.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7%。全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26元,比上年增加1012元,增长14.4%。 劳动领域的改革步伐加快,就业和再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年末,全省单位从业人员287.3万人,其中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19.4万人、105.4万人和162.5万人。全省在岗职工人数279.3万人,比上年下降4.2%。据劳动部门统计,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处于调控指标以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46.6%,下岗职工再就业率21.3%。“两个确保”继续得到落实,98.1%的国有企业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得到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 社会福利事业成效显著。年末全省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518个,收养人数6.3万人,提供床位7.4万张,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定期定量救济的达59.4万人,临时救济困难户达42.4万人次。全省各县(市)已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68个。全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18亿元,接收社会捐赠款475.8万元。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所列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主要包括劳动者报酬、利润、税金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价值,不包括能源、原材料等各种中间消耗价值。表示一年内生产的可用于社会最终消费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 (4)个别数字与年初的年报数略有差距,以正式公报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