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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1-14来源:湖北省统计局 点击: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完成货物周转量1403.6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3.0%;旅客周转量701.8亿人公里,增长14.9%。 邮电通信业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94.6亿元,比上年增长61.2%。长途光缆线路总长度20765公里;新增局用交换机58.7万门,达到913.6万门;新增固定电话用户184万户,达到1073.9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789.8万户,乡村电话用户284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255.5万户,达到1129.8万户。全省电话普及率为36.7部/百人。数据通信用户1.80万户,计算机互联网用户155万户。 全省国内旅游人数6849.2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5%;国内旅游收入394.22亿元,增长18.9%。全年湖北入境旅游人数61.1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1.0%。其中:外国游客50.19万人次,增长55.3%;港、澳、台胞11万人次,增长34.0%。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92亿美元,增长41.2%。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03.69亿元,比上年增长17.0%。其中,工商税收205.59亿元,增长19.5%;工商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67.7%,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全年财政支出641.6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 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015.84亿元,比年初增加1047.05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865.69亿元,增加568.98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359.70亿元,比年初增加518.5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2548.13亿元,增加181.64亿元;中长期贷款2234.89亿元,增加310.44亿元。 全年保费收入122.54亿元,增长15.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8.86亿元,增长26.5%;寿险保费收入93.68亿元,增长12.3%。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36.43亿元,同比增长23.5%,其中,财产险赔款19亿元,寿险赔款及给付17.43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9.58万人,在校生89.20万人,毕业生14.32万人;研究生招生2.61万人,在校研究生6.64万人,毕业生1.19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9.68万人,在校生45.85万人,毕业生10.47万人;普通高中招生42.97万人,在校生119.74万人,毕业生32.29万人;全省普通初中在校生331.98万人,小学在校生474.95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58.8万人。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新的成果,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750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14项,应用技术成果697项,软科学成果39项。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12507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46.8亿元,比上年增长14.0%。 全省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支出6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占生产总值的0.95%,其中基础研究经费3.01亿元。全年安排62项科技公关和164项“863”计划项目,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26个,项目总投资12.05亿元,安排国家资金1.33亿元,银行贷款5.78亿元。 全省具备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有121个,其中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个。全省现有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机构1个。全省累计有3157家企业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企业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1384张。全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有99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35万台件。 全省天气雷达观测站点有6个,卫星云图接受站点11个。地震台站10个,地震遥测台网2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9个,文化馆129个,公共图书馆104个,博物馆98个,电影放映管理机构93个。广播电台11座,电视台12座,有线电视用户44.85万户。全年出版全国性和省级报纸16.28亿份,各类期刊1.85亿册,图书2.2亿册(张)。 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9983个,卫生技术人员20.83万人,病床床位13.59万张;卫生防疫、防治机构287个,卫生技术人员1.2万人。 全省运动健儿在国际比赛中共获得6枚金牌、3枚银牌和5枚铜牌。在全国比赛中,有15人夺得第一名,15人夺得第二名,28人夺得第三名。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出生人口50.6万人,死亡人口36.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年末全省总人口为6016.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27.8万人,占43.7%;农村人口3388.3万人,占56.3%。男性人口3129.6万人,占52.0%;女性人口2886.5万人,占48.0%。0-14岁人口比重为21.8%,15-64岁人口比重为71.0%,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7.2%,老年人口达到435.6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23元,比上年增长9.6%;农民人均纯收入2897元,增长13%。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78万人,比上年增加4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584万人,离退休人员19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91.3万人,增加1.2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466万人,增加50万人。年末全省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84万人,100%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按时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和代缴了社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7万人,比上年减少1.7万人;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7.7万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亿元。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2万人,农村定期救济对象43.5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年末全省各类社会福利收养床位14.4万张,收养13.1万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7081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2.39亿元。 十二、资源和环境 全省水资源总量1234.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2070立方米,耕地亩均水资源占有量2634立方米。总供水量245.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236.6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6.9亿立方米。总用水量245.1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57%,工业用水占31.5%,生活用水占11.5%。总用水量比上年增加4.3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增加411立方米。全省有大型水库58座,总库容437.51亿立方米。 长江干流水质总体较好,11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全部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为Ⅱ类。与上年相比,长江水质总体无明显变化。 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樊、鄂州、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潜江、仙桃、天门、神农架林区等17个重点城镇,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或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综合评价,空气质量基本维持上年水平。其中:1个城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空气质量优,占重点城镇的5.8%;7个城市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占重点城镇的41.2%;7个城市符合国家三级标准,占重点城镇的41.2%;2个城市超过三级标准,环境空气较差,占重点城镇的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