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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0-01-14来源:湖北省统计局 点击: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完成增加值306.43亿元,比上年增长8.6%。 全年货物周转量981.57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0.8%,旅客周转量520.62亿人公里,增长4.8%。 邮电通信业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66亿元,比上年增长31.7%。长途光缆线路总长度达到13600公里;新增局用交换机60.4万门,达到813.3万门;新增固定电话用户100万户,达到738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540万户,乡村电话用户198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174万户,达到600万户。全省电话普及率达到22.4部/百人。数据通信用户达到2.6万户,计算机互联网用户达到155万户。 全省国内旅游人数667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国内旅游收入384亿元,增长14%。全年湖北入境旅游人数102.4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3.4%。其中:外国游客75.57万人次,增长39.2%;港、澳、台胞26.86万人次,增长114.7%。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84亿美元,增长41.4%。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4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其中,工商税收159.86亿元,增长9.2%;农业税收31.09亿元,增长48.1%。全年财政支出516.42亿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支农支出和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增长37.3%和18.8%。? 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022.85亿元,比年初增加790.9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754.96亿元,增加473.54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312.79亿元,比年初增加504.70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2331.64亿元,增加121.61亿元;中长期贷款1559.39亿元,增加297.70亿元。 全年保费收入91.38亿元,增长30.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2.47亿元,寿险保费收入68.91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8.51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给付13.10亿元,寿险赔款给付15.41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改革逐步深化,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巩固、提高。年末全省普通高校75所,招生20.7万人,比上年增招4.8万人,在校生58.5万人;研究生培养单位39个,招生1.6万人,在校研究生4.0万人;成人高校26所,成人高等教育招生12.3万人,在校生32.0万人。全省高等教育入学率已达到18%。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68所,在校生18.9万人。普通高中599所,在校生94.2万人。各类高级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7.5万人(不含技工学校学生)。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5.4万人。全省普通初中在校生322.4万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升学率达98.29%;小学在校生580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62%。全年共扫除文盲3.8万人。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新的成果。全年共取得省级重大科技成果775项。获省级科学技术奖244项。全年专利申请4960件,授权专利2209件。技术市场更加活跃。全省共签订技术合同9832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34.9亿元,比上年增长3%。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省共有文化馆137个,公共图书馆103个,博物馆95个,艺术表演团体97个,电影放映管理机构85个。全年出版全国性和省级报纸6.2亿份,各类杂志1.7亿册,图书3.1亿册。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1.1万个,卫生技术人员23.3万人,病床床位14.5万张。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国内外的各项比赛中,全省运动健儿共获得37枚金牌,28枚银牌,34枚铜牌。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开展。 十一、环境保护 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保事业加快发展。年末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共有7055人,各级环境监测站96个,环境监测人员1961人。自然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全省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总数已达到17个,自然保护区达到35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 环境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227个,总投资2.09亿元。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与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的实施工作有序进行。至2002年12月止,已竣工项目9个,完成投资额1.81亿元。 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大中城市污染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垃圾、农药、化肥等污染和水土流失、森林、草地功能衰退等生态问题仍然存在。 十二、人口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全年出生人口50.1万人,出生率为8.38‰;死亡人口36.9万人,死亡率为6.17‰;全年净增人口13.2万人,自然增长率为2.21‰,比上年下降0.02个千分点。年末全省总人口为5987.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496.9万人,占41.7%;农村人口为3490.9万人,占58.3%。男性人口3118.4万人,占52.08%;女性人口2869.4万人,占47.92%。0-14岁人口比重为22.19%,15-64岁人口比重为71.03%,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6.78%,老年人口达到406万人。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3.28人。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生活质量继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89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0%。农民人均纯收入2444元,比上年增加92元,增长3.9%。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416.05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3.7万人;有481.55万职工和147.23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338.1万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年末全省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7.85万张,收养6.71万人。城镇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8100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85个。全省城镇已全部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133.7万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02亿元,接收社会捐赠1.2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