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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7-04-30来源:点击: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国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2]。按照全国和湖北省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同步开展了襄阳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最终样本量为6213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1%。在襄阳市和县(市)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襄阳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襄阳市2015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561.4万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550.03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11.37万人,增长2.07%,年平均增长率为0.4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76.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57.9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减少0.1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2.95万人,占50.4%;女性人口为278.45万人,占49.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46下降为101.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7.49万人,占17.36%;15-64岁人口为403.07万人,占71.8%;65岁及以上人口为60.84万人,占10.8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2.3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4.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3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48.92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91.55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215.31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135.31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增加12.7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增加3.93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减少27.27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增加12.83万人。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为321.39万人,占57.2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0.01万人,占42.75%。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7.58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6.2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21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流动
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为86.81万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8.86万人,增长11.37%。
八、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 |
人口数(万人) |
比重(%) |
|
2015年 |
2010年 |
||
全市合计 |
561.4 |
100 |
100 |
襄城区 |
49.26 |
8.77 |
8.6 |
樊城区 |
68.94 |
12.28 |
12.01 |
高新区 |
20.16 |
3.59 |
2.93 |
襄州区 |
91.55 |
16.31 |
16.45 |
南漳县 |
54.05 |
9.63 |
9.7 |
谷城县 |
52.35 |
9.32 |
9.52 |
保康县 |
25.30 |
4.51 |
4.63 |
老河口市 |
48.53 |
8.64 |
8.57 |
枣阳市 |
99.10 |
17.65 |
18.27 |
宜城市 |
52.16 |
9.29 |
9.32 |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襄阳市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