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口普查人口普查
中卫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1-12-15来源:中卫市统计局 点击:
中卫市统计局 中卫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②。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③为10808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67938人相比,10年共增加112894人,增长11.66%,年平均增长率为1.11%。 二、人口自然变动 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出生人口15161人,出生率为14.14%。;死亡人口5987人,死亡率为5.58%。;自然增加9174人,自然增长率④为8.56%。。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⑤301195户,家庭户人口为105964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7人减少0.75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52279人,占51.10%;女性人口为528553人,占48.9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19上升为104.49。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岁至14岁人口为261642人,占24.21%;15岁至64岁人口为755785人,占69.92%;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405人,占5.8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岁至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5个百分点,15岁至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1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04461人,占65.1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76371人,占34.82%,其中回族人口为374298人,占34.6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6506人,增长5.4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6388人,增长25.46%,其中回族人口增加76461人,增长25.67%,其他少数民族减少73人,下降3.40%。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4156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0633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8572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36934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1564人上升为384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8359人上升为983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28121人上升为3568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34414人下降为34172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4299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7553人,文盲率⑥由10.52%下降为6.87%,下降3.65个百分点。 八、人口地区分布
注释: ①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②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③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④自然增长率是指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去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 ⑤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⑥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⑦比重为各县(区)的人口占全市合计的比重。 ⑧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面积来源于《2010年宁夏统计年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