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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1-12-12来源:菏泽市统计局 点击: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828.78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09.8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8.98万人。增长2.34%,年平均增长0.23%。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有家庭户[4]244.2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90.1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人减少了0.3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17.36万人,占总人口的50.36%;女性为411.42万人,占总人口的49.6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的103.01下降为101.4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72.29万人,占20.79%,15-64岁的人口为576.08万人,占69.5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0.41万人,占9.7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1.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33.70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82.43万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311.21万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241.9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469人上升为4066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7285人上升为9946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2242人上升为37551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8923人下降为29193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3.40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99万人,文盲率[5]由10.67%下降为8.86%,下降了1.81个百分点。 六、人口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牡丹区134.67万人 曹县136.57万人 单县106.32万人 成武县61.20万人 巨野县86.06万人 郓城县104.07万人 鄄城县72.19万人 定陶县56.58万人 东明县71.11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地区的人口,是普查登记标准时间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