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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1-12-10来源:鹤岗市统计局 点击:
鹤岗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岗市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位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政府和鹤岗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近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1058665人。其中: 向阳区常住人口为110916人。 工农区常住人口为140070人。 南山区常住人口为119047人。 兴安区常住人口为74396人。 东山区常住人口为175239人。 兴山区常住人口为44803人。 萝北县常住人口为220131人。 绥滨县常住人口为174063人。 二、家庭人口 鹤岗市有家庭户397449户,家庭户人口为1038944人,占总人口的98.14%,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61人,比2000年的3.02人减少了0.41。 三、性别构成 鹤岗市的人口中,男性为536942人占50.72%;女性为521723人,占49.2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104.39%降为102.92%,下降1.47个百分点。 四、年龄构成 鹤岗市的人口中,0至14岁的人口为114479人,占10.82%;15至64岁的人口为836391人,占7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7795人,占10.1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至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64个百分点,15至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1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鹤岗市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8100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17493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50242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22499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075人上升为765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5385人上升为1652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1258人上升为4745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6281人下降为21252人。 鹤岗市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228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1590人,文盲率由8.24%下降为3.04%,下降了5.2个百分点。 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表准时点在鹤岗市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居住在鹤岗市境内的现役军人和境外人员。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