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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6年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7-02-18来源:重庆市统计局 点击: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4)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国统一选取了16万户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计算了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进出口数据来源于重庆海关;人民币存贷款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